发布文号: 浙土资厅函[2009]1216号
杭州市国土资源局:
你局《关于转报临安市国土资源局要求设置临安市藻溪镇杲村砖瓦用页岩采矿权的请示》(杭土资矿〔2009〕133号)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同意新设临安市藻溪镇杲村砖瓦用页岩采矿权1宗,暂定开采规模15万吨/年,暂定开采期限8年;初定矿区中心点直角坐标值(1980坐标系):X:3345640,Y:40453180。
二、同意拟设采矿权以挂牌方式一次性整体公开出让。
三、要加强矿山生态环境保护与治理的监督管理,与采矿权受让人签订生态环境保护与治理责任书,足额收取生态环境治理备用金,切实落实矿山生态环境保护与治理责任。
四、本批复自发文之日起有效期1年。 二〇〇九年十二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