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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做好安全生产“十二五”规划编制工作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9-12-10 生效日期: 1970-01-01
发布部门: 天津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发布文号: 津安监管规〔2009〕78号
各区县安全监管局:
  全市安全生产“十二五”规划编制工作已纳入市政府审批的重点专项规划。根据《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做好安全生产“十二五”规划编制工作的通知》(安监总规划(2009)228号)和市发改委《关于开展全市“十二五”规划编制工作的通知》(津发改规划(2009)829号)要求,为做好安全生产“十二五”专项规划(以下简称专项规划)编制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做好安全生产规划编制工作的重大意义
  “十二五”时期(2011—2015年)是我市深入贯彻胡锦涛总书记“五个下功夫、见成效”重要指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重要时期,也是实现国务院确定的“到2020年,全国安全生产状况实现根本性好转”目标的关键时期。科学制定和实施天津市安全生产第十二个五年规划,对于全面落实市第九次党代会的总体部署,推动全市科学发展和谐发展率先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随着我市滨海新区开发开放不断深入,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市场化、国际化快速推进,“十二五”时期安全生产工作面临许多新的挑战。各区县安全监管部门要从全局的高度,深入分析影响和制约当地安全稳定的因素,积极思考当前安全生产工作的对策,有针对性提出本地区下一个五年安全生产规划。有条件的区县要积极争取将安全生产专项规划列入本地区“十二五”专项规划领域。
  二、深入开展调查研究,着力解决深层次矛盾和问题
  安全生产“十二五”规划编制工作由市安全监管局牵头负责。为提高规划的科学性和有效性,各区县安全监管局要站在全局立场上考虑规划内容,结合本地实际和“十二五”时期需解决的重大问题(附后),重点围绕长效机制建立、安全基层基础建设、安全科技推广、职业危害防治、重点行业监管、健全应急救援体系等方面,加强对全局性问题研究,着力解决制约天津安全发展的深层次矛盾和问题,要真正深入一线、深入基层掌握实际情况,切实把问题研究深、研究透,提出在安全生产“十二五”规划中的真正需求。
  三、强化组织领导,确保编制及调研工作顺利进行
  安全生产“十二五”规划编制工作涉及全市安全生产的方方面面,各区县一定要高度重视,把规划工作摆上重要日程,切实加强规划编制及调研工作的组织领导。主要领导要亲自抓,选配知识结构好、业务能力强的骨干,组建得力的规划编制队伍,及早启动专项规划重大课题研究工作,尽快研究提出基本思路和框架。
  2010年1月底前,各区县安全监管局要将列入本地区专项规划情况、本地区“十二五”期间要解决的重大问题及对市安全生产“十二五”规划的建议和意见报市安全监管局科技规划处。
  联系人:杨文弥   于宝丹
  电 话:28208793  28208805
  传 真:28450308
天津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二〇〇九年十二月十日
  附件:"十二五"时期需解决的重大问题
  1.完善法制体制机制,促进长效机制建立。
  2.加强安全基层基础工作,提高安全生产水平。
  3.推进安全科技进步,提升技术支撑能力。
  4.突出危险化学品等重点行业和领域,防范安全生产事故。
  5.强化职业危害监管防治,创建安全健康作业环境。
  6.健全应急救援体系,减少事故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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