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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商务部、财政部2009年第20号公告,以及商务部2009年第114号公告要求,定于2009年12月10日竞卖2007-2008年入库的中央储备白砂糖20万吨。现将竞卖有关注意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员身份确认
本期中央储备糖竞卖为食品加工企业竞卖专场。
(一)北京华储食糖交易市场会员中的饮料业、罐头业、烤焙业、糖果业、乳制品业、小包装民用糖等食品企业及食糖流通企业,可以参加本期竞买。
(二)上述北京华储食糖交易市场会员,如参加本期竞卖请及时报名,并需要配备相关设备、软件和具备上网条件,以及按照规定缴纳保证金后方可参加竞卖。联系电话:(010)58931240,传真号码:(010)58931228。
(三)参加本期交易会员名单经华商中心确认后报商务部备案。联系电话:(010)58930862。
二、及时缴纳保证金和交易手续费
(一)参加竞卖交易的会员,在交易前,需在“履约保证金专户”帐户上存入保证金。保证金数量根据预购食糖数量按300元/吨存入。请于2009年12月9日16时前,将保证金汇到以下帐户:
收款人全称:北京华储食糖交易市场有限责任公司
收款人帐号:137201516010001019
收款行电子联行号:306100005006
收款行全称:广东发展银行北京王府井支行
汇款时,请务必注明会员号和联系电话。查询保证金是否到帐,联系电话:(010)58931209、58931205。
(二)根据国家发改委、财政部有关规定,中央储备糖竞卖交易成交方按10元/吨交纳交易手续费。
(三)交易时,交易系统将自动按交易数量和310元/吨暂扣保证金和交易手续费。
三、交易注意事项
(一)竞卖交易会员请于2009年12月9日上午9时-10时30分,参加有关统一测试。
(二)本期竞卖计划挂牌的20万吨中央储备糖一次挂出,2009年12月10日9时交易正式开市,9时30分开始进入30秒倒计时,如果交易进行到当日17时还未最终自动成交将停盘,停盘时各标的出价最高者为成交方。
(三)本期竞卖底价为4000元/吨(仓库提货价)。
(四)交易结束后,按规定与华商中心签订购销合同,联系电话:(010)58930858、58930859。
四、按规定付清货款
购买中央储备糖的企业,在签订《购销合同》后,必须在7个工作日内,将货款全额汇到以下帐户:
收款单位名称:华商储备商品管理中心
银行帐户:20399990010100000034921
开户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总行营业部
它行对中国农业发展银行电子联行号:203100000027
查询货款是否到帐,联系电话:(010)58930852、58930853。
五、关于本期竞卖成品糖的说明
本期竞卖成品糖的提货地点为北京、天津、辽宁、河北、河南、山东、江苏、浙江、福建、四川、广东和广西20个库点,请及时提货。
特此通知。
商务部市场运行调节司
二〇〇九年十二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