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文号: 财会[2009]13号
中共中央直属机关事务管理局,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铁道部,中国人民解放军总后勤部财务部,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后勤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制定发布的《2006-2020年国家信息化发展战略》(中办发[2006]11号)和财政部印发的《关于全面推进我国会计信息化工作的指导意见》(财会[2009]6号)文件精神,推动我国会计人员管理信息化进程,进一步提升会计管理效率,提高会计人员管理水平,现就省级会计人员管理系统建设提出以下指导意见。
一、省级会计人员管理系统建设的重要意义
《财政部关于全面推进我国会计信息化工作的指导意见》明确指出,推进会计管理和会计监督信息化建设,推动会计监管手段、技术和方法的创新,建立会计人员管理系统,实现对全社会会计人员的动态管理,不断提升会计管理和会计监督水平。建立会计人员管理系统,实现会计人员管理信息化,是贯彻国家信息化、会计信息化的重要举措,对于全面提升会计人员管理水平具有重要的意义。
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部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和中央会计从业资格有关管理部门会计人员管理系统(以下简称“省级会计人员管理系统”)建设,是建立全国会计人员管理系统的前提和基础。省级会计人员管理系统建成与否、建设质量,直接影响全国会计人员管理系统的建设速度、建成质量,是关键所在。因此,省级财政部门和中央会计从业资格有关管理部门应当高度重视,加强领导,明确职责,保障供给,尽快建立和完善本地区、本部门的会计人员管理系统,为全国会计人员管理系统建设奠定扎实基础。
二、省级会计人员管理系统建设的总体目标
省级会计人员管理系统建设,应当依据国家和本省会计法规和相关管理制度,利用现代化数据技术、系统接口技术、网络传输技术、数据加密技术等,建立适应本地区、本部门需要的会计人员信息管理系统,满足快速高效地处理日常会计管理的各项业务,实现本区域会计人员管理网络化、信息化、无纸化,保证与财政部、各省级之间以及与社会之间会计管理资源的数据共享、信息共享,促进会计管理人性化、公开化、科学化。
省级会计人员管理系统建设,应当满足本地区业务管理及财政部的要求。为保证数据安全性,会计人员基本信息和基础数据维护管理功能应当在财政内网实现,对社会和广大会计人员提供服务的功能可在财政外网实现。
三、省级会计人员管理系统建设的基本原则
省级会计人员管理系统的建设,要按照“统一指导、领导负责、分别实施”的总体要求,有效开展系统建设工作。在建设过程中,要认真遵循财政部的统一指导,各省级财政部门领导同志牵头组织实施,会计管理机构具体负责组织系统建设工作;同时,还必须遵循以下原则:
(一)实用性原则
省级会计人员管理系统建设要最大限度地满足会计人员管理实际工作的需要。系统总体设计应充分考虑当前会计人员管理的各业务层次、各环节管理中数据处理的便利性和可行性,最大限度地做到管理简单、界面简洁、使用方便。系统一般应包括会计从业资格无纸化考试模块(含报名、缴费、考试、发证等功能)、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模块(含继续教育管理、奖惩诚信记录管理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管理模块(含初、中、高及正高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管理等)、会计人员调转、会计人员基本信息变更等功能模块,实现基础数据及其变动情况在模块间的联动、共享,并可实时统计、查询。
(二)先进性原则
省级会计人员管理系统建设应采用当今国际、国内最先进和成熟的计算机软、硬件技术与设备,确保新建立的系统能够最大限度地适应日后业务发展的需求。系统的设计应当充分考虑系统运行后数据量大、实时性强的特点,采取必要技术和手段,保证系统的有效正常运行。系统建设应保证便捷的后期维护功能,并根据不同系统架构,应用不同的维护技术。
(三)可扩展性原则
省级会计人员管理系统建设应充分考虑在结构、容量、通信能力、产品升级、处理能力、数据库、软件开发等方面具备良好的可扩展性和灵活性,预留与全国会计人员管理系统的各个功能接口(接口标准另行下发)。与全国会计人员管理系统的功能接口一般应包括:全国会计管理统一数据平台接口、会计从业资格考试数据接口(用于接收无纸化考试题库)、会计人员跨省调转接口、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系统接口(含初、中、高及正高级专业技术资格接口)、会计人员奖惩诚信记录数据接口等。
(四)安全性原则
省级会计人员管理系统在硬件上应采用必要的网络安全保护措施,保证系统安全运转;在数据存储、传递过程中应采用必要的数字加密技术,保证数据安全传输;在操作上应采用分层权限控制及完备的系统日志审核和数据备份机制,保证信息系统的机密性和完整性。
(五)时效性原则
基础数据是会计人员管理系统实现功能的有效保证。省级会计人员管理系统建设中要充分考虑基础数据的时效性,切实保证基础数据全面及时传递、更新和维护,保证财政部与省级会计人员管理系统中的会计人员基础数据及时同步。
(六)统一性原则
省级会计人员管理系统建设应当尽可能充分利用金财工程建设成果,做到经费有保障,技术有支持。在系统建设过程中,要充分利用现有资源,本着节约办事的原则,参考其他地区或部门较为成熟的系统建设经验,既可以采取自主开发方式,也可以通过政府采购等方式选择其他地区或部门已开发成熟的、较完善的系统。
建设省级会计人员管理系统,要求在数据层次与全国会计人员管理系统对接。财政部经整理形成了十七张代码表,各省级系统建设应按照附表中的要求进行定义,以便能顺利实现系统间数据交换。
四、省级会计人员管理系统建设的总体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精心安排,周密实施
本次系统建设工作是一项涉及全国广大会计人员的政策性很强的工作。各级财政部门务必予以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保证必要的资金和物质投入,严格按照财政部的统一部署,以服务广大会计人员为宗旨,组织精干力量,配备责任心强、熟悉会计管理的人员,投入到省级会计人员管理系统开发建设中。
(二)严格按照要求采集会计人员基础信息
为保证全国会计人员信息管理系统基础数据采集的准确性和完整性,各省级会计管理机构在系统开发建设时,应严格按照《会计人员基本信息表》(见附表1-17)的数据标准提供基础数据。为方便管理,各省级会计管理机构可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在会计人员基本信息表的基础上进行一定的数据项扩充。已经建立省级会计人员管理系统的,应当采取多种行之有效的方法,在3年内逐步按照新要求采集和核实会计人员基础信息,建立会计人员纸质、电子档案。
(三)确保省级会计人员管理系统对全国系统适时对接,数据同步
各省级会计管理机构应当于2010年12月31日前完成系统开发建设工作,实现省内联网,保证全国会计人员管理系统能够适时对接。全国会计人员管理系统建成运行中
各省级会计管理机构应当在每个工作日结束后,将会计人员信息数据库中的变动数据,同步至全国会计人员管理系统的主数据库中。
(四)省际间会计人员调转管理系统应当满足财政部调转平台的需求
财政部负责建设全国会计人员跨省调转平台,实现省际间会计人员的调转。省级会计人员管理系统应当留有会计人员调转平台接口,同时按照财政部提供的会计人员调转信息标准,对本地区、本部门、本系统的系统进行调整改造,确保能按照接口标准导入导出会计人员调转信息。省内调转系统由各省级会计管理机构自行开发建设。
在执行过程中,如有疑问或建议,请及时反馈。
联系人:
会计司 胡兴国 010-68552544,huxingguo@mof.gov.cn
万文翔 010-68553024,wanwenxiang@mof.gov.cn
信息中心 关伟文 010-68553128,guanweiwen@mof.gov.cn
王玉林 010-68553111,wangyulin@mof.gov.cn
财政部会计司
二○○九年十一月二十日
附表一:基础信息 | |||
序号 | 字段含义 | 字段长度(位) | 相关解释 |
1 | 会计从业资格证书档案号码 | 20(1-20) | 标准长度14位,预留6位空格 |
2 | 姓名 | 30(21-50) | 最多可容纳15个汉字 |
3 | 性别 | 3(51-53) | 点击查看代码 |
4 | 出生日期 | 8(54-61) | YYYYMMDD |
5 | 民族 | 3(62-64) | 点击查看代码 |
6 | 所属国家或地区 | 3(65-67) | 点击查看代码 |
7 | 有效身份证件类型 | 3(68-70) | 点击查看代码 |
8 | 有效身份证件号码 | 20(71-90) | |
9 | 从事会计工作时间 | 8(91-98) | YYYYMMDD |
10 | 最高学历或学位 | 3(99-101) | 点击查看代码 |
11 | 毕业院校 | 60(102-161) | 最多可容纳30个汉字 |
12 | 毕业时间 | 8(162-169) | YYYYMMDD |
13 | 所学专业 | 3(170-172) | 点击查看代码 |
14 | 会计行政职务 | 3(173-175) | 点击查看代码 |
15 | 专业技术资格类型 | 3(176-178) | 点击查看代码 |
16 | 专业技术资格级别 | 3(179-181) | 点击查看代码 |
17 | 专业技术资格取得方式 | 3(182-184) | 点击查看代码 |
18 | 专业技术资格取得时间 | 8(185-192) | YYYYMMDD |
19 | 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号或批文号 | 20(193-212) | |
20 | 会计专业技术职务 | 3(213-215) | 点击查看代码 |
21 | 会计专业技术职务聘任时间 | 8(216-223) | YYYYMMDD |
22 | 从业资格证发证机关 | 60(224-283) | 最多可容纳30个汉字 |
24 | 从业资格证发证日期 | 8(284-291) | YYYYMMDD |
25 | 从业资格证注册时间 | 8(292-299) | YYYYMMDD |
26 | 珠算等级 | 3(300-302) | 点击查看代码 |
27 | 珠算证号 | 20(303-322) | |
28 | 工作单位全称 | 60(323-382) | 最多可容纳30个汉字 |
29 | 工作单位电话 | 20(383-402) | |
30 | 个人电话(手机) | 20(403-422) | |
31 | 电子邮箱 | 60(423-482) | |
32 | 单位类型 | 3(483-485) | 点击查看代码 |
33 | 从事会计工作岗位 | 3(486-488) | 点击查看代码 |
34 | 是否在岗 | 3(489-491) | 点击查看代码 |
35 | 所在地行政区划 | 16(492-507) | 点击查看代码 |
36 | 调出时间 | 8(508-515) | YYYYMMDD |
37 | 调入地行政区划 | 16(516-531) | 与会计所属区划相同 |
38 | 调入时间 | 8(532-539) | YYYYMMDD |
附表二:民族 | |
民族 | |
采用金财工程财政业务基础数据规范编码 国家标准GB/T 3304 | |
此处略 | |
附表三:证件类型 | |
证件类型 | |
代码 | 名称 |
1 | 身份证 |
2 | 军人证 |
3 | 护照 |
9 | 其他 |
附表四:最高学历或学位 | |
最高学历或学位 | |
代码 | 名称 |
1 | 初中及以下 |
2 | 高中 |
3 | 中专 |
4 | 大专 |
5 | 本科(学士) |
6 | 双学位 |
7 | 研究生 |
8 | 硕士 |
9 | 博士 |
附表五:单位类型 | |
单位类型 | |
代码 | 名称 |
1 | 行政单位 |
2 | 事业单位 |
3 | 上市公司 |
31 | 其中:国有控股 |
4 | 非上市公司(企业) |
41 | 其中:国有企业 |
5 | 农村经济组织 |
6 | 民间非营利组织 |
99 | 其他组织 |
附表六:从事会计工作岗位 | |
从事会计工作岗位 | |
代码 | 名称 |
01 | 总会计师、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 |
02 | 出纳 |
03 | 稽核 |
04 | 资本、基金核算 |
05 | 收入、支出、债权、债务核算 |
06 | 工资核算、成本费用核算、财务成果核算 |
07 | 财产物资的收发、增减核算 |
08 | 总帐 |
09 | 财务会计报告编制 |
10 | 会计机构内档案管理 |
附表七:专业技术资格类型 | |
专业技术资格类型 | |
代码 | 名称 |
1 | 会计类 |
2 | 经济类 |
3 | 审计类 |
4 | 统计类 |
5 | 其它类型 |
99 | 无 |
附表八:专业技术资格级别 | |
专业技术资格级别 | |
代码 | 名称 |
1 | 初级 |
2 | 中级 |
3 | 高级 |
4 | 正高级 |
99 | 无 |
附表九:会计行政职务 | |
会计行政职务 | |
代码 | 名称 |
1 | 一般会计人员 |
2 | 会计主管人员 |
3 | 会计机构负责人 |
4 | 总会计师 |
9 | 其他 |
附表十:专业技术资格取得方式 | |
专业技术资格取得方式 | |
代码 | 名称 |
1 | 评审 |
2 | 考试 |
3 | 考评 |
附表十一:是否在岗 | |
是否在岗 | |
代码 | 名称 |
0 | 否 |
1 | 是 |
附表十二:行政区划编码 | |
行政区划编码 | |
采用金财工程财政业务基础数据规范编码 国家标准(GB/T 2260) | |
此处略 | |
附表十三:会计专业技术职务 | |
会计专业技术职务 | |
代码 | 名称 |
1 | 会计员 |
2 | 助理会计师 |
3 | 会计师 |
4 | 高级会计师 |
5 | 正高级会计师 |
8 | 其他 |
9 | 无职务 |
附表十四:所属国家或地区 | |
所属国家或地区 | |
代码 | 名称 |
1 | 中国(内地) |
2 | 港、澳、台 |
3 | 外国 |
附表十五:珠算等级名称 | |
珠算等级名称 | |
代码 | 名称 |
1 | 一级以上 |
2 | 普一 |
3 | 普二 |
4 | 普三 |
5 | 普四 |
6 | 普五 |
7 | 普六 |
9 | 无级别 |
附表十六:所学专业 | |
所学专业 | |
代码 | 名称 |
01 | 会计学 |
02 | 会计电算化 |
03 | 注册会计师专门化 |
04 | 审计 |
05 | 财务管理 |
06 | 理财学 |
99 | 其它 |
附表十七:性别名称 | |
性别名称 | |
采用金财工程财政业务基础数据规范编码 国家标准GB/T 2261.1 | |
此处略 |
性别名称 | |
采用金财工程财政业务基础数据规范编码 国家标准GB/T 2261.1 | |
此处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