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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哈尔滨市清冰雪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严禁乱堆、乱倒残雪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9-11-18 生效日期: 1970-01-01
发布部门: 哈尔滨市清冰雪领导小组办公室
发布文号:
市清冰雪办在检查时发现,个别物业小区、商家和门前四包单位,在清理冰雪时将残雪堆放在道路两侧,更严重的是个别商家将残雪抛撒在车行道上,严重影响交通和市民出行。为禁止上述不良行为,特通知如下。   一、各区清冰雪办要立即组织人员进行检查,指导规范商家的清冰雪工作。对清理的残雪立即组织商家拉运到指定场地倾卸,不准乱堆放、乱抛撒。
  二、对个别没有运力的商家,对清理的冰雪要规范堆放在不影响交通和市民出行的地段。同时,组织车辆及时将残雪运到指定地点。
  三、如检查时再发现有乱堆放、随地乱抛残雪的行为,市清冰雪办将对各区清冰雪办和有关责任单位进行通报批评。
  四、对履禁不止的单位和个人,市清冰雪办将对清冰雪责任单位进行黄牌警告,对相关单位和个人进行罚款处理。
  五、欢迎社会广大群众进行监督和举报,如发现有乱堆、乱抛残雪的单位和个人,请拨打举报电话。市清冰雪办电话:84597383。市数字城管监督指挥中心电话:12319
哈尔滨市清冰雪领导小组办公室
2009年11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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