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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漯河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认真贯彻落实省工商局《关于大力支持南水北调丹江口库区移民创业的意见》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9-10-14 生效日期: 1970-01-01
发布部门: 河南省漯河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发布文号: 漯工商办[2009]75号
各分局、县局,市局各科室,局属各行政事业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河南省南水北调丹江口移民安置工作实施方案》精神,省工商局制订下发了《关于大力支持南水北调丹江口库区移民创业的意见》(豫工商[2009]28号)(以下简称《意见》),转发给你们,并提出如下要求,请一并认真贯彻执行。
  一、高度重视。南水北调丹江口库区移民(以下简称库区移民)舍小家顾大家,为他们服好务是各级工商机关的应尽职责。《意见》是省局为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工作,切实为库区移民创业创造有利条件而做出的一项重要部署,意义重大,全市各级工商机关务必高度重视,不折不扣贯彻落实。
  二、积极服务。全市工商机关,特别是有移民安置点的分局、县局和各个业务科室,要深入学习《意见》,结合辖区实际,出台具体措施,确保落实到位。各单位要深入移民安置点,主动开展工作,积极为库区移民办实事、办好事。
  三、强化宣传。各县局、分局要就《意见》向当地党委、政府进行汇报;各基层单位要结合实际,采取印制宣传单、黑板报、宣传栏等多种形式,对《意见》进行广泛深入地宣传;各级宣传部门要及时发现、总结、宣传本单位、本部门在落实《意见》过程中出现的经验做法和典型事例,切实树立工商部门“移民为国做贡献,我为移民服好务”的良好形象。
  四、务求实效。各单位要将服务库区移民工作摆上重要位置,切实加强监督指导,确保取得突出成效。市局也将定期不定期进行明察暗访,凡是发现棚架政策、弄虚作假、敷衍塞责的,一律严肃处理。
河南省漯河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二○○九年十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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