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文号: 闽农综明传[2009]136号
各市、县(区)农业局:
据各地监测,9月18-21日我省出现今年来范围最广、虫量较大、以褐飞虱为主的迁入峰,全省十二个监测点灯下虫量万头左右,高的近十万头,大部分灯下虫量超过千头以上,平均单灯每侯诱虫量3997头,褐飞虱占84%。霞浦县9月18日灯诱稻飞虱99300头;福鼎市9月18日灯诱稻飞虱44488头;建宁县均口点18日、20日分别灯诱稻飞虱23000头和40960头;福清市城头点19-20日灯诱稻飞虱31707头;新罗区、连城县、尤溪县、闽清县、安溪县等侯诱虫量均在万头左右,预计9月28日至10月5日将进入低龄若虫高峰期,又恰逢国庆8天假期,若不及时组织防治,双季晚稻稻飞虱将严重发生,特别是褐飞虱繁殖力强,抗药性强,防治难度大,麻痹大意势必造成重大的损失。为切实做好稻飞虱的防控工作,努力实现“虫口夺粮”的目标,特紧急通知如下:
一、加强领导,落实防控责任。针对当前稻飞虱来势凶、虫量大、时间紧、任务急的严峻态势,各级农业部门要充分认识其危害的严重性和防治工作的艰巨性,要向当地政府分管领导做专题汇报,务必高度重视,克服麻痹思想和松懈情绪,落实责任,形成合力,集中力量控制稻飞虱的发生危害,严防突发成灾。
二、认真监测,及时准确预报。各级农业部门在搞好稻飞虱系统调查的同时,加大面上普查力度和频率,做到灯下调查与田间调查相结合、系统田调查与大田普查相结合、查虫情与查苗情相结合的方法,认真做好预测预报,及时准确掌握稻飞虱发生动态,为开展防治提供科学依据。
三、完善制度,适时开展防治。各地要建立应急防控机制,完善应急防控预案,建立并完善重大病虫害灾情上报制度、值班制度和应急处置制度。各级农业部门要根据当地的稻飞虱发生情况,确定防治对象田,积极组织群众和专业化防治队伍适时开展防治工作。田间虫口密度高的田块一定要及时检查防治效果,对防治效果欠佳的稻田应及时采取补救措施。
四、强化宣传,提高科学防治水平。各地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手机短信等形式,广泛宣传和普及稻飞虱等病虫防治技术及防控要领,提高科学防治水平。防治稻飞虱宜选扑虱灵、吡蚜酮等安全、高效、低残留的对口农药,杜绝使用吡虫啉、菊酯类农药或其复配药剂防治稻飞虱,注意药剂轮换使用。要加强农药市场的监管力度,备足对口防控农药、农药械,做好服务工作,确保防治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福建省农业厅
二○○九年九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