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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卫生厅办公室关于开展“医疗质量万里行”活动教育宣传工作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9-09-07 生效日期: 1970-01-01
发布部门: 江苏省卫生厅办公室
发布文号: 苏卫办医〔2009〕68号
江苏省卫生厅办公室
二○○九年九月七日
各市卫生局,厅直属有关医院:
  为进一步加强医学科普知识和健康教育宣传,提高医务人员和社会公众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意识,保障患者合法权益,根据《卫生部办公厅关于下发“医疗质量万里行”活动相关宣传材料的函》(卫办医政函(2009)739号)精神,结合我省实际提出如下要求。
  一、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医疗机构要从卫生部网站(www.moh.gov.cn)医政司子栏目下载相关医学科普读物和宣教材料,作为开展“医疗质量万里行”活动宣传培训使用资料。
  二、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和医疗机构要按照卫生部《2009年“医疗质量万里行”活动方案》有关要求,充分利用卫生部组织编写的相关医学科普读物和宣教材料,结合工作实际,通过讲座、视频、展示、专题报道、宣传手册等多种形式开展宣传教育活动;并主动协调当地新闻媒体、加大宣传力度,动员公众广泛参与,营造提高医疗质量、保障医疗安全、改善医疗环境、促进医患和谐的良好氛围。
  三、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各医疗机构要进一步加强“医疗质量万里行”活动信息的收集、上报工作,指定人员及时将活动进展情况、做法、成效及经验,以电子文件及时发送至省卫生厅医政处,我厅将以“简报”形式上报卫生部并印发各地。
  省卫生厅医政处联系人:高鹏,程福珍
  电话:025—83620807,83620812
  传真:025—83620810
  电子邮箱:yzc@jswst.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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