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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旅游局办公室关于做好加强预防甲型H1N1流感工作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9-08-21 生效日期: 1970-01-01
发布部门: 福建省旅游局办公室
发布文号: 闽旅办〔2009〕107号
各设区市旅游局:
  省检验检疫局近日通报,我省赴港澳的旅游团队从7月31日到8月17日返回入境时,被检查出7例甲型H1N1流感病例(含疑似病例),组团社均未向我局报告。同时,据有关报道,香港的甲流患者已达7000多例,且还存在增加的可能性,为了增强预防甲流能力,进一步预防大面积传染甲流,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各设区市旅游局立即通知各组团社):
  一、各出境游组团社立即传达到每一个员工尤其是领队人员,团队客人发生甲流感情况时必须按规定程序上报。
  二、领队人员应在出境前提示游客增强个人防护意识,在人群密集地戴上口罩,饭前洗手,不随地吐痰,养成良好卫生习惯。
  三、入境时应主动配合检查人员工作,游客有发生类似感冒情况应主动说明。
  四、港澳游的团队中客人有类似感冒情况时,领队应服从检查人员要求,把原先应交省旅游局存档的名表联交给检查人员(其他出境出国游名表可复印一份交给检查人员)。
  五、除预防甲流外,还应做好预防登革热等其它传染病工作,切不可麻痹大意。
福建省旅游局办公室
二ΟΟ九年八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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