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文号: 杭卫发〔2009〕187号
市属和直管医疗机构:
为充分发挥杭州市各医疗质控中心承担单位的积极性,规范医疗质控中心的管理,促进医疗质控中心的建设和发展,加强医疗质量管理,在各医疗机构自愿申报的基础上,经局组织省级专家评价、市级各学科同行评价及公开竞聘局党委讨论,决定调整杭州市医疗质控中心承担单位,具体名单见附件。各医疗质控中心任期四年。
本届质控中心承担单位实行目标责任制(责任书另签),局将定期或不定期组织考核。希望各承担单位按照卫生部《医疗质量控制中心管理办法(试行)》及省、市卫生行政部门的有关规定,加强对承担的市级医疗质量控制中心的领导,规范管理,在人员、办公和工作场所、经费、设备等方面保证医疗质控中心的工作开展,不断加强医疗质量管理。
杭州市卫生局
二○○九年七月三十一日
附件:杭州市各医疗质控中心承担单位名单
杭州市临床检验质控中心 杭州市第一人民医院
杭州市院内感染管理质控中心 杭州市第一人民医院
杭州市临床放射质控中心 杭州市第一人民医院
杭州市急诊医学质控中心 杭州市第一人民医院
杭州市护理质控中心 杭州市第一人民医院
杭州市产科质控中心 杭州市第一人民医院
杭州市骨科质控中心 杭州市第一人民医院
杭州市药事管理质控中心 杭州市第一人民医院
杭州市临床病理质控中心 杭州市第一人民医院
杭州市重症医学质控中心 杭州市第一人民医院
杭州市口腔医学质控中心 杭州市第二人民医院
杭州市病历管理质控中心 杭州市第二人民医院
杭州市临床麻醉质控中心 杭州市红会医院
杭州市医疗设备管理质控中心 杭州市中医院
杭州市血液净化质控中心 杭州市中医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