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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毕节地区行政公署办公室关于切实抓好松材线虫病防治工作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9-06-25 生效日期: 1970-01-01
发布部门: 毕节地区行政公署
发布文号: 毕署办通〔2009〕107号
各县(自治县)、市人民政府,百里杜鹃风景名胜区管委会,行署有关工作部门:

  自1982年在我国发现松材线虫病以来,目前已扩散蔓延至江苏浙江贵州云南等14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的192个县级行政区、674个乡(镇),累计致死松树5亿多株,毁灭松林500多万亩,造成经济损失数千亿元,对我国国土生态安全构成严重威胁。2005年在我区金沙县首次发现松材线虫病,涉及4个乡(镇)、发生面积6000余亩,严重影响我区生态建设和经济社会发展。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松材线虫病预防和除治工作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02)5号)精神和省政府的有关要求,坚决遏制松材线虫病在我区扩散蔓延,有效保护全区森林资源和生态安全,现就切实抓好松材线虫病防治工作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注重提高对松材线虫病防治工作重要性的认识
  (一)切实加强松材线虫病防治工作是确保我区生态安全的迫切需要。松树是我区重要的乡土树种,也是造林绿化的先锋树种。目前,我区有松林面积460多万亩,占森林总面积的近三分之一,在维护我区生态安全中发挥着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切实加强松材线虫病防治工作是保护和发展森林资源、维护我区生态安全的迫切需要。
  (二)切实加强松材线虫病防治工作是巩固试验区生态建设成果的重要任务。试验区建立以来,我区松林面积大幅度增加,生态建设取得了可喜成就,经济、社会、资源、环境得到协调发展。切实加强松材线虫病防治工作是巩固试验区生态建设成果、促进全区经济社会生态持续健康发展的重要任务。
  (三)切实加强松材线虫病防治工作是保护农民利益维护社会稳定的有效举措。我区是松林的集中分布区,也是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重点地区。通过近年来的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松林已成为广大农民重要的生产资料和林区群众经济收入的重要来源。切实加强松材线虫病防治工作是巩固和扩大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成果、保护群众利益、维护社会稳定的有效举措。

  二、明确松材线虫病防治总体思路、基本原则和目标任务
  (一)总体思路。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注重落实防治责任,不断加大执法力度,有效增加资金投入,着力创新防治机制,大力实施科学防治,严格控制松材线虫病疫情蔓延,逐步根除疫点,保护我区森林资源和生态安全。
  (二)基本原则。坚持属地管理、政府负责、部门各司其职,落实防治工作责任;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严格控制疫情传播;坚持综合防控、重点除治,确保全区生态安全;坚持因地制宜、分类施治,提高防治工作成效;坚持依法防治、规范管理,提升科学防治水平;坚持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合力抓好防治工作。
  (三)防治目标。到2010年,坚决遏制松材线虫病扩散蔓延势头,力争松材线虫病发生面积比2007年减少5%,疫区数量保持稳定并有所减少,疫点不再增加;到2020年,全面控制疫情,根除疫点,建立健康稳定的森林生态系统。

  三、科学制定松材线虫病防治工作措施
  (一)合理划分防治区域。根据我区实际,对已发生松材线虫病的金沙县划为除治区,其余县、市(区)为预防区。
  (二)预防区预防措施。要将严防松材线虫病传入作为工作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务必在重要交通路口设立检疫检查站或开展流动检疫检查,经常组织开展检疫执法活动,加强对调入松科植物及其制品的复检,防止疫木疫情传入;建立和完善疫情监测报告制度,切实将疫情监测工作落实到山头地块,常年组织开展疫情监测和春、秋季疫情实地普查,加强媒介昆虫防治,及时发现疫情,及时根除;强化林分抚育管理,开展好纯林改造;制定《松材线虫病防控应急预案》,明确防治责任和任务,开展应急演练和技术培训,切实提高预防能力和水平。
  (三)除治区除治措施。按照根除疫情的目标要求,认真开展疫情调查,准确掌握疫情,科学制定疫情根除规划和分阶段实施方案,确保完成除治任务,实现疫情控制和有效压缩;着力加强疫区封锁和疫木源头管理,禁止商业性采伐;设立检疫检查站,严防疫木疫情外流;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调运、加工、经营、使用松木及其制品行为;严格按照有关技术规程清理疫木和防治疫情,积极创新防治机制,建立和完善招投标制和施工监理制,推行专业队除治和绩效承包防治;结合林业重点工程建设,积极推广抗性树种,有计划地实施林分改造,尽快除治迹地和恢复森林植被。

  四、努力提升松材线虫病防治水平
  (一)着力加强防治能力建设。各级政府要注重加强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检疫机构、人员和基础设施建设,切实增强松材线虫病防控能力,同时要不断强化松材线虫病监测预警、检疫预灾和应急救灾能力建设,严格依法防治,有效提升松材线虫病防治水平。
  (二)着力加大防治经费投入。各级政府要根据防治工作需要,预算安排监测防治专项资金,确保监测防治工作顺利开展,同时要积极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正确引导社会资金、技术等各类资源投向松材线虫病防治工作。
  (三)着力提高防治服务水平。各级林业主管部门要针对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后所有权主体分散的新形势,认真做好信息、技术服务工作,努力提高服务水平;要采取进村入户、上山下乡等形式,实地开展松材线虫病检验检疫、防治技术和疫木安全利用等方面的技术培训,大力推广普及松材线虫病防治技术和知识,切实增强基层群众对松材线虫病的防治技能;要建立专家咨询服务系统,及时准确地为广大林农和其他森林经营者提供技术指导和帮助。
  (四)着力创新防治工作机制。要推行专业队除治和绩效承包防治相结合,建立社会参与、政府监管、市场运作的松材线虫病防治新机制,广泛发动群众,充分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大力支持和鼓励各类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个人参与松材线虫病防治工作,真正形成强大的防控合力。
  (五)着力搞好防治技术研究。要加强科学研究,开展联合攻关,解决制约松材线虫病防治的突出问题和关键技术,抓好科技成果转化与运用,并积极引进先进技术和防治手段,搞好病害木、衰弱木和可燃物有效利用研究,提高收益,减少损失。

  五、切实加强对松材线虫病防治工作的组织领导
  (一)严格实行目标管理责任制。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要切实把松材线虫病防治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保障防治物资和资金,制定落实松材线虫病防治责任,层层签定工作目标责任书,严格目标责任管理,强化目标责任考核,建立健全以乡(镇)为基本单位的管理体系,确保工作落到实处。各级林业主管部门要当好政府的参谋和助手,按照政府目标管理责任书的要求,制定详细的松材线虫病防治计划,明确任务目标、责任和技术手段,认真抓好防治任务的落实。
  (二)注重强化部门协调配合。松材线虫病防治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涉及到方方面面。发改、财政、林业、交通、工商、公安、水利、煤炭、建设、广电、供电、邮政、电信、移动、联通等部门,要协调一致、加强联系、通力合作,共同抓好松材线虫病防治工作。交通、邮政等部门在承运或邮寄松科植物及其产品时,必须查验《植物检疫证》,对不符合要求的,不予受理;工商部门要配合林业主管部门加强对木材经营和加工单位的监督管理;煤炭、水利、广电、建设、供电、电信、移动、联通等部门要注重监管松木质包装材料及制品,严格按照《植物检疫条例》规定调运和使用木材及其制品;财政部门要将松材线虫病监测防治工作经费列入年度财政预算,保障防治工作顺利进行;公安、交通等部门要加强与检疫部门配合,搞好路查路检工作,严防疫木疫情传入和外流;各县、市(区)要建立完善联防联治机制,相互通报信息,同心协力、齐抓共管,确保松材线虫病防治工作收到实效。
  (三)着重加大宣传工作力度。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通信网络、报纸、展版等各类媒体,大力宣传松材线虫病防治基础知识,宣传松材线虫病防治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提高全社会对松材线虫病的防控意识,同时要抓好组织发动,探索激励机制,努力构建群防群治工作格局,切实保护我区森林资源和生态安全。

二○○九年六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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