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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委托开展农业行政执法培训试点工作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9-06-09 生效日期: 1970-01-01
发布部门: 农业部
发布文号: 农办政【2009】10号
近年来,各地农业部门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的要求和农业部的部署,积极探索农业综合执法,在整合执法力量,提高执法水平,维护农民权益,保障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等方面取得了显著成效。为了进一步提高农业综合执法队伍素质,创新培训形式,更好地适应所承担的执法任务,特委托你单位开展执法培训试点工作。
  一、工作内容
  各试点单位在全面调研本地区农业执法队伍现状和培训需求的基础上,有针对性地举办一期有特色的培训班,培训本省内各级执法人员100名,12月中旬前完成。

  二、工作要求
  各试点省要制定具体工作方案,于7月15日前报送我部产业政策与法规司。培训工作结束后,各试点省请于12月31日前将培训情况及有关建议形成书面报告报送我部产业政策与法规司。

  三、经费安排
  为保证试点工作的顺利开展,拨付各单位试点经费5万元。请各试点单位接本通知后,按要求填写三份《项目任务书》,签字盖章后将其中两份连同试点经费发票、经费使用情况说明、收款单位名称、开户行名称和账号一并用特快专递寄至我部产业政策与法规司执法监督处(发票和经费使用说明须加盖财务专用章)。
  联 系 人:冯汉坤
  联系电话:010-59193260
  传  真:010-59192784
  电子邮件:fenghankun@agri.gov.cn

二〇〇九年六月九日

  附件:项目任务书
  //www.agri.gov.cn/govpublic/CYZCFGS/200906/P020090609565463152229.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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