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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农业厅关于组织开展2009年农业建设项目专项检查工作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9-05-06 生效日期: 1970-01-01
发布部门: 福建省农业厅
发布文号:
各设区市农业(畜牧兽医)局,厅有关单位,项目建设单位:
  根据《农业部关于开展2009年农业建设项目专项检查工作的通知》(农计发[2009]5号),结合我厅年度工作计划,经研究,决定开展2009年农业建设项目专项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重点
  (一)2008年第四季度新增的农村沼气和动物防疫建设项目;2009年新增农村沼气建设项目。
  (二)2004年以来下达投资计划的省级动物疫病预防与控制中心、省级兽药残留检测项目;2005年以来下达投资计划的农产品质检体系建设项目;2006年下达投资计划的畜禽良种工程项目。
  (三)2007年下达投资计划的植保工程、种子工程;2008年年初安排的农村沼气项目。
  (四)农业部已经批准立项将要下达投资计划的项目。

  二、检查依据
  (一)《农业部基本建设项目管理办法》(农业部第39号令);
  (二)《农业部基本建设财务管理办法》(农财发[2003]38号)
  (三)《农业建设项目监督检查规定》(农计发[2004]10号)
  (四)《农业部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沼气建设管理的意见》(农计发[2007]29号)
  (五)《农村沼气建设国债项目管理办法(试行)》(农计发[2003]33号)
  (六)《农村沼气项目建设资金管理办法》(财建[2007]434号)
  (七)《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加强新增农林水利投资和所建工程管理的通知》(发改办农经[2008]2559号)
  (八)《福建省农业建设项目监督检查规定(试行)》(闽农计[2007]119号)
  (九)《福建省发改委、水利厅、农业厅、林业厅关于加强中央新增农林水利投资项目管理的通知》(闽发改农业(2008)1001号)
  (十)上级批复的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和初步设计文件等。

  三、检查内容
  (一)计划执行情况。检查项目实施内容是否与批复的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和初步设计的内容相符。
  (二)资金落实与管理情况。包括资金到位、使用和管理情况、概算控制情况、会计制度执行情况等。
  (三)建设任务完成情况。包括项目建设的进度和质量情况。
  (四)项目管理情况。包括项目管理制度是否健全,以及项目单位责任制、招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和合同制等落实情况。

  四、检查方式及时间安排
  采取省市结合、以省厅业务主管部门为主,全面自查和重点抽查相结合的方式。
  (一)全面自查
  请各项目建设单位认真对照通知要求开展自查,自查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严格按照项目管理有关规定,认真对照批复内容,逐项检查,不走过场,不留死角,确保自查质量,以备农业部检查。厅各项目主管单位、项目建设单位所在地的农业(畜牧)行政主管部门要加强对项目建设单位自查工作的指导和督促。
  请各项目建设单位于5月底前将项目自查报告和项目检查情况统计表(详见附件2、3)及电子文本报送我厅计财处和相关业务处室。自查报告应包括项目管理总体情况、主要做法与经验、存在的问题及处理措施、有关工作建议等内容。农业部已经批复可研还未下达投资计划的项目,将其前期工作进展情况报送我厅即可。尚未报送初步设计的单位请尽快报送我厅批复。
  (二)省厅现场检查
  5-8月,厅各业务主管部门要对本行业所属项目进行全面检查,农村户用沼气按照不少于本省项目县的30%的比例进行抽查;同时对2008年和2009年新增农业投资项目执行情况月报材料的真实性进行抽查,并于9月15日前将项目检查报告和项目检查情况统计表(详见附件2、3)及电子文本报送厅计财处。
  7-10月,厅计财处将会同驻厅纪检监察室、相关业务单位对各行业项目进行抽查,抽查项目数不少于本省项目的20%,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将要求及时整改,情节严重的将给予通报批评。
  (三)农业部重点抽查
  按照《农业部关于开展2009年农业建设项目专项检查工作的通知》(农计发[2009]5号),农业部发展计划司和有关司局将于6-11月分别对各类项目组织重点抽查,抽查率不低于10%。

  五、工作要求
  实施农业建设项目专项检查,对加强项目管理,保证投资效益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各单位务必高度重视,要以“南平乳牛良种核心群建设项目”为戒,认真抓好检查工作。
  (一)提高思想认识,加强工作领导。农业建设项目专项检查是纠正和防止项目管理中不规范行为的有效手段,各地各单位要强化对项目管理和专项检查工作重要意义的认识,认真按照厅基建项目管理责任制职责的要求,建立检查工作领导机构,健全组织管理体系,强化工作指导。
  (二)明确任务要求,严守工作纪律。在开展专项检查过程中,要严格按照项目管理的有关规定,深入现场,对照批复内容,认真逐项检查,不走过场,不留死角,确保检查质量。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深刻分析其原因,提出改进的意见和建议。检查组要由项目管理、工程、技术、基建财务等方面专家组成,检查人员要严格遵守廉政纪律,厉行节约,轻车简从,项目检查费用不得在项目经费中列支。
  厅各业务主管单位报送检查报告的情况将列入厅绩效考核内容,对无特殊理由延迟报送书面材料的,将在绩效考核中予以扣分。
 
  联系人: 郑雪芳、蔡东锋
  联系电话:0591-87875492
  Email:zxf@fjagri.gov.cn,cdf@fjagri.gov.cn。

二ОО九年五月六日

  附件:2009年专项检查农业部基建项目明细表;(//www.fjagri.gov.cn/upload/File/20090507092007.xls)
  项目检查情况统计表;农村户用沼气项目检查情况一览表(//www.fjagri.gov.cn/upload/File/20090507092007.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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