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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州)、第一批扩权县(市)水利(水务)局: 全省中小河流近期治理建设规划基本完成,已上报水利部长江水利委员会。为科学合理、逐步实施全省近三年中小河流治理项目,现就做好中小河流近期治理建设项目排序工作通知如下:
一、各地应重视辖区内中小河流近期治理项目排序工作。省水利厅将以各地排序意见为参考,组织开展项目前期工作,做好项目储备,为工程实施打好基础。各地应进一步复核纳入当地中小河流近期治理建设规划的项目,全面掌握各河流(河段)近期治理项目的实际情况,进一步研究工程建设的必要性,明确工程规模、实施方案以及综合效益等。
二、明确中小河流近期治理建设项目排序原则。严格按照水利部《关于做好重点地区中小河流治理规划编制工作的通知》(办规计(2008)211号)明确的规划重点和治理重点,优先排列重点地区、重点河流(河段)治理项目,按轻重缓急排序。
(一)经常发生洪涝灾害,生命、财产损失严重,洪水风险较大的中小河流(河段)上的项目。
(二)重点河流(河段)上的县城、重点乡(镇)防洪工程及有特殊保护对象的防洪工程。
(三)经常发生洪涝灾害,损失严重,集中连片规模较大的农田防护工程。
(四)充分考虑地方财政的配套能力,地方积极性高、财政配套能力强、前期工作较成熟的项目。
三、各市(州)、扩权县(市)应进一步规范项目名称,复核工程建设规模及投资,按附表要求填报相关内容。
四、各市(州)、扩权县(市)水利(水务)局根据上述原则对辖区内的中小河流近期治理建设项目进行梳理,并商财政部门,认真研究,合理排序,将三年排序计划于2009年4月18日前会同当地财政部门上报省水利厅,排序表(电子版本)同时送省水利院。
联系人:潘 超(水利厅)028-86932419、028-86939957(传真)、whupan@126.com
李卫起(省水利院)028-82985632、358608604@qq.com
2009年04月13日
附件:四川省重点地区中小河流近期治理建设项目排序表
排序 |
项目名称 |
所在 河流 |
项目分类 |
前期工作 |
主要建设内容 |
治理效果 |
总投资(万元) |
备注 | ||||
河道整治长度 (km) |
清淤、疏浚工程量 (万方) |
加固堤防、护岸 长度 (km) |
新建堤防、护岸长度 (km) |
保护人口 (万人) |
保护农田 (万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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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2009年实施项目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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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2010年实施项目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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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2011年实施项目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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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根据轻重缓急将各市(州)、扩权县(市)项目按2009、2010、2011年分年度填报。
2.项目名称统一采用“四川省**县**堤防(整治)工程”格式。
3.项目分类栏根据实际情况选择填报“县城防洪、乡镇防洪、农田防洪”。
4.前期工作栏根据实际情况选择填报“规划、可研、初设”。
5.备注栏注明项目建设地是否属扩权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