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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科学技术委员会关于落实北京市首批社区服务科技应用示范区建设课题匹配经费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9-03-03 生效日期: 1970-01-01
发布部门: 北京市科学技术委员会
发布文号:
相关区县科委:
  根据北京市首批社区服务科技应用示范区建设工作的安排,市科委于2009年2月12日,召开北京市首批社区服务科技应用示范区建设课题的专家立项论证会。根据专家立项论证会议的结果,现将首批科技示范区建设单位名单公布如下:西城区月坛街道,崇文区东花市街道,宣武区牛街街道,朝阳区小关街道,海淀区清华园街道和海淀区永定路街道。
  根据示范区建设的相关要求,区县科委需要按照1:1以上的比例匹配课题经费,匹配经费额约200万左右,具体额度以市科委最终批复经费为准。本项工作已被列为“北京市2009年在直接关系群众生活方面拟办的重要实事”,请各区县科委高度重视、认真落实,确保示范区建设按时完成。
  特此通知。
  联系人:刘彦锋 张宇蕾
  联系电话:66154519;66153450;13810612385
 
二○○九年三月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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