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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财政厅、云南省国家税务局、云南省地方税务局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三线脱险搬迁企业有关税收问题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1994-09-10 生效日期: 1994-09-10
发布部门: 云南省地方税务局、云南省财政厅、云南省国家税务局
发布文号: 云国税流[1994]12号
 
昆明、曲靖地、市财政局、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
  现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94)财税字第047号《关于三线脱险搬迁企业有关税收问题的通知》转发给你们,对列入本通知所附《三线调整企业名单》的企业,其1993年度应缴营业税的基数,由地、市地方税务局核实后上报省地方税务局审核。
  请遵照执行。附: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三线脱险搬迁企业有关税收问题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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