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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革命委员会落实房屋政策办公室、北京市房地产管理局关于被挤占的私人自住房屋腾空后由房管部门收回统一安排使用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1979-03-09 生效日期: 1979-03-09
发布部门: 北京市革命委员会
发布文号: [79]市落办字第003号、[79]市
 
各区、县革委会、市属各局、城、郊区及通县、昌平县房管局: .
  在文化大革命期间,由于林彪、“四人帮”修正主义路线的影响,一大批私人自住房被挤占,破坏了国家法制,侵犯了群众利益,造成了不良后果。 
  根据市革委会决定,落实私有房屋政策的工作,已着手部分进行。最近,市委领导同志指示: 
  一、各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自建或统建的房屋,分配给挤占私人原自住房屋的职工后,腾出的原住房不得再行安排住户,一律由房管部门收回。 
  二、凡收回的原私人自住房屋,应即退还原房主。如有多余时,可用于落实其他房主房屋政策之需,不得挪作他用。 
  三、希望各区县革命委员会,市属各局转知所属单位执行。 
 
 
1979年3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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