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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区房地局,各县房管所:?.
根据一九七九年一月九日市委沪委(1979)4号《关于落实党对民族资产阶级若干政策问题的请示报告》中有关补发一九六六年九月以前未领定息的规定,本市已经纳入社会主义改造的房地产,对一九六六年九月以前未领的定息(定租),也要补发,我局对补发定息(定租)中的几个具体问题,提出了处理意见,已经报请市委统战部批准,兹随通知附发,希参照执行。
一九七九年三月九日
附:关于补发一九六六年九月以前未领房地产定息(定租)中几个具体问题的处理意见
一九七九年一月九日市委沪委(1979)4号《关于落实党对民族资产阶级若干政策问题的请示报告》中规定:“一九六六年九月结束定息前资产阶级分子未领的定息,现在要求领取的,可以发给”。现将补发一九六六年九月以前未领定息(定租)中几个具体问题,提出如下处理意见:?
一、市委文件中只提到补发定息,没有提到补发“固定租金”(简称定租),这次定租是否也要补发??
意见:对私人房产改造的形式,分为“公私合营”,按季支取定息和“国家经租”,按月支取定租二种。二者形式不同,性质是一样的。因此,这次应发未发的定租,也要补发到
一九六六年九月底止。?
二、资产阶级分子本人去世的,或夫妇均已去世的,其直系亲属配偶可否领取补发定息定租??
意见:资本家本人死亡的,其配偶或直系亲属可以领取定息定租。?
三、劳动人民(包括小业主)可否领取定息定租??
意见:劳动人民也可补领一九六六年九月以前的定息定租。?
四、敌我矛盾对象可否补领定息定租??
意见:除依法没收者外,只要符合规定手续可予补领。?
五、私房改造时,曾对一小部分业主在定租中附加了一定比例,现在补发时,附加定租要否取消?
意见:鉴于有附加定租的对象不多,附加部分不再审查取消,按照房主领取最后月份定租金额补发。?
六、领息或领租人在外地或海外,委托代理人前来领取,是否可以??
意见:代理人持有业主的书面委托文件并经公证以及代理人的身份证明,可以发给。以前已办过委托手续的,可视情况酌情处理。?
七、有些领息或领租人申明“凭证”已经遗失,如何处理??
意见:先核对内部资料,如情况属实,由业主书面申明“凭证”遗失,可以补发。?
八、有些人过去申明放弃定息定租,现在来领的如何处理??
意见:他们来领仍可发。?
九、过去少数业主将房地产申请改造后,一直不将有关产权证件交来,因此定息或定租停发,这次如何处理??
意见:这次将产权证件补来的,可以补发;仍不交来的,不发。?
十、领息人家庭有纠纷或者有些共有人不要领,有些要领,如何办??
意见:领息人之间有纠纷,等他们协商妥善后再处理。?
十一、一九六六年九月后改造进来的房产,没有发给定租,如何处理??
意见:待专门研究确定后再通知。?
十二、以前发放定息时,曾代工商联扣交10%互助金,这次补发的定息中要再否代扣?
意见:仍按过去规定办。?
十三、一九六六年九月结束定息后,有些人生活困难,要否再发生活费??
意见:属于资产阶级分子的,向工商联申请在互助金中解决;属于劳动人民的,向民政部门申请救济。
上海市房地产管理局
一九七九年三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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