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法律文书
在线律师
   您的位置首页 >> 法规库 >> 法规正文

北京市人民政府对关于处理房地产买卖私自抬高价格办法的批示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1954-02-27 生效日期: 1954-02-27
发布部门: 北京市人民政府
发布文号: 市府政字第33号
 
.
  不必没收超过标准的房价及另科以罚金。但为防止此种情况继续发展下去,可选择抬高房价的事实比较明显,情节比较严重的,根据契税暂行条例规定,按偷漏契税问题,予以处罚。 
 
 
1954年2月27日 
 
 
 
 
 
  
.
温馨提示: 尊敬的用户,如果您有法律问题,请点此进行 免费发布法律咨询 或者 在线即时咨询律师
广告服务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1771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