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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经司法部批准成立的专业性法律顾问处(律师事务所)的律师可以加入当地律师协会为会员的函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1985-04-22 生效日期: 1985-04-22
发布部门: 司法部
发布文号:
 
北京市司法局:  北京律师协会4月11日“关于部批法律顾问处(律师事务所)在京单位应否属北京律师协会会员问题的请示报告”收悉。经研究认为:凡经司法部批准成立的专业性法律顾问处(律师事务所)的律师可以加入当地律师协会为会员。据此,中国环球律师事务所、中国国际经济咨询公司法律顾问处、中国法律事务公司、华联经济律师事务所等四个单位的律师,根据自愿原则可以加入北京律师协会为会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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