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文号: 鄂州政办发[2007]132号
各区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市政府各部门:
《鄂州市遏制与防治艾滋病行动计划(2007-2010年)》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二00七年八月八日鄂州市遏制与防治艾滋病行动计划(2007-2010年) 近年来,全市各地、各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和省有关法律法规和文件精神,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防治艾滋病的要求和部署,广泛开展宣传教育,大力开展疫情监测,积极推行行为干预措施,认真落实“四免一关怀”等政策,形成了政府组织领导、部门各负其责、全社会共同参与的防治工作机制,初步遏制了艾滋病的流行与蔓延。但是,艾滋病防治形势依然相当严峻。为进一步推动全市艾滋病防治工作,切实保护广大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国家和省有关法律法规和文件精神特制定《鄂州市遏制与防治艾滋病行动计划(2007-2010年)》。
一、工作原则
(一)政府组织领导、部门各负其责、全社会共同参与。
(二)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综合治理。
(三)依法防治、科学防治、综合评估。
(四)突出重点、分类指导、注重实效。
(五)分级管理、分工负责、加强监督。
二、目标和工作指标
(一)总目标
进一步完善政府组织领导、部门各负其责、全社会共同参与的艾滋病防治工作体系,全面落实各项预防与控制措施,推进以社区为基础的艾滋病综合关怀工作,有效遏制艾滋病疫情蔓延,减少艾滋病对社会、家庭和个人的危害。
(二)工作指标
到2007年底实现以下目标:
1、初步形成与省及其他市州乃至全国的艾滋病综合监测体系和艾滋病确证网络,实现医疗卫生机构艾滋病疫情网络直报;建立分布合理的性病监测网络,为艾滋病、性病防治效果评价提供依据;在全市建立13个规范的免费自愿咨询检测点,为自愿接受咨询检测的人员提供免费的艾滋病初筛检测和咨询服务。
2、在全市15-49岁人口中,城镇居民对艾滋病防治和无偿献血知识知晓率达到85%以上,各类高危人群艾滋病预防知识知晓率达到85%以上,农村居民达到65%以上,流动人口达到70%以上,监管场所在押人员达到85%以上。人员流量较大的火车站、长途汽车站、大型超市等公共场所70%以上设置艾滋病防治大型公益广告或宣传栏,候车室60%以上放置预防艾滋病健康教育材料。各级政府及相关部门负责人
90%以上接受过艾滋病防治政策和相关知识的培训。
3、艾滋病防治专业人员和承担艾滋病检测工作人员80%以上接受过自愿咨询检测基本知识和技能培训;城市社区和乡(镇)卫生服务人员80%以上、村医50%以上接受过艾滋病防治知识和技能培训;提供孕产期保健和助产服务人员50%以上接受过预防艾滋病母婴传播知识和技能培训。
4、有效干预措施覆盖70%以上的主要高危人群。对吸毒人员提供美沙硐维持治疗,为40%以上符合条件的吸食阿片类毒品(主要指海洛因)成瘾者提供药物维持治疗;开展100%安全套使用推广工作,各类高危人群安全套使用率达到70%以上;静脉注射吸毒人群共用注射器的比例控制在30%以下。
5、建立和实施采供血机构、医疗卫生机构输血技术人员岗位培训制度和执业资格制度,上岗人员100%接受艾滋病和性病防治知识和技能培训。临床用血98%以上来自无偿献血。
6、建立以乡村、社区和家庭为主的艾滋病综合关怀机制。艾滋病致孤儿童100%免费接受九年义务教育;符合治疗标准的艾滋病病人80%以上接受抗病毒治疗或中医治疗;有治疗需求的艾滋病病人90%以上得到相应的机会性感染治疗服务。
7、预防艾滋病母婴传播工作覆盖率达到90%以上,早孕妇女艾滋病病毒抗体筛检率达到95%以上,感染艾滋病病毒的孕产妇90%以上接受预防母婴传播干预措施。到2010年底实现以下目标:
1、全市15—49岁人口中,城市居民对艾滋病防治知识和无偿献血知识知晓率达85%以上,农村居民达到75%以上,流动人口达到80%以上,青少年学生达到95%以上,羁押场所的被监管人员达到95%以上。人口流量大的火车站、长途汽车站、大型超市等公共场所全部设立艾滋病防治公益广告或宣传栏,候车室全部放置预防艾滋病健康教育材料。承担艾滋病检测工作的人员90%以上接受过自愿咨询检测专业
培训;艾滋病防治专职人员90%以上接受过自愿检测基本知识的技能培训。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负责同志100%接受过艾滋病防治政策和相关知识培训。
2、有效干预措施覆盖90%以上的主要高危人群和流动人口。建立药物维持治疗门诊,为70%以上符合条件的吸食阿片类毒品(主要指海洛因)成瘾者提供药物维持治疗。各类高危人群艾滋病基本知识知晓率达到90%以上,安全套使用率达到90%以上,静脉注射吸毒人群共用注射器的比例控制在20%以下。
3、临床用血100%来自无偿献血,阻断艾滋病经采供血传播。建立1个性病规范诊疗和预防保健服务的示范医疗卫生机构。
4、符合治疗标准的艾滋病病人95%以上接受过抗病毒治疗或中医治疗;有治疗需求的艾滋病病人95%以上得到相应的机会性感染治疗服务。预防艾滋病母婴传播工作覆盖率达到100%,感染艾滋病病毒的孕产妇100%接受预防母婴传播干预措施。
5、孕妇艾滋病病毒抗体免费筛查率达到95%以上,提供孕妇产期保健和助产服务人员95%以上接受过预防艾滋病母婴传播知识和技能培训。
6、城市社区和乡(镇)卫生服务人员90%以上、村医和卫生员70%以上接受过艾滋病防治知识和技能培训。
三、防治策略和行动措施
(一)加大宣传教育力度
1、加强大众媒体宣传教育。有关部门和新闻单位要广泛组织开展艾滋病防治、无偿献血知识和“四免一关怀”等政策的宣传。市电视台、广播电台每周至少要播放三次艾滋病防治和无偿献血知识的公益广告或有关节目,并保证播出时段的覆盖率;加强对新闻媒体从业人员的培训,提高报道的科学性和有效性,保证宣传质量。不定期的邀请省防治艾滋病宣讲团有关专家来我市讲课。
2、加强公共场所和社区宣传教育。各区、街办主要路段、街头、广场、公园、商业区和旅游景区,要设立艾滋病防治、无偿献血知识户外公益广告牌或宣传栏。火车站、长途汽车站、大型超市及公共交通工具,要放置艾滋病防治及其相关知识宣传材料。宾馆、饭店、招待所和旅店要备有供顾客自取的艾滋病防治知识宣传材料。影剧院要按照有关规定在节目开始前播放艾滋病防治科普宣传片或公益广告;青少年活动中心和文化馆等场所要结合日常工作,每年至少开展1次预防艾滋病宣传教育活动。各乡镇、街道及村(居)委会要采用宣传栏、墙报、黑板报、墙体标语等形式开展艾滋病防治宣传教育,定期更新宣传内容,每个村的艾滋病防治知识固定标语不得少于6条,公益广告牌不得少于1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和各类医疗卫生机构。每年至少开展2次艾滋病防治健康教育活动。有关部门要结合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工作,将艾滋病防治工作纳入科技、文化、卫生“三下乡”活动内容,在农贸集市、节假日活动场所等群众集中的地点,开展形式多样的艾滋病防治和无偿献血知识宣传教育活动;要编制适合农村语言文字的艾滋病防治宣传材料,加强贫困地区的宣传教育工作;要在农业科技培训、外出务工人员就业培训中安排艾滋病防治健康教育内容。
3、加强工作场所和校园宣传教育。各级各类机关、企事业单位要在工作场所广泛普及艾滋病防治和无偿献血知识,开展关爱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及艾滋病病人的宣传教育活动。流动人口比较集中的建筑、采矿等行业和大型工程建设单位,要将艾滋病防治政策及相关知识培训纳入职工岗位培训和行业安全教育,每年至少开展1次相关知识的专题教育。有关培训机构要把艾滋病防治和无偿献血知识作为重要的培训内容。公共职业介绍机构要为求职人员免费发放艾滋病防治宣传材料。教育部门要将艾滋病防治知识纳入中考内容;普通中学、技工学校、中等专业学校和鄂州大学要开展有关艾滋病防治的健康教育课。鄂州大学要发挥共青团、学生会和青年志愿者组织的作用,在校园内广泛开展预防艾滋病宣传教育活动和关爱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及艾滋病病人的活动;初中以上学校要结合新生体检和入学教育,向新生发放“预防艾滋病宣传册”,要设置相对固定的艾滋病预防宣传栏,在图书馆、阅览室设置开放阅览区,放置艾滋病预防、性病防治、远离毒品、无偿献血知识等宣传材料,以各种形式开展艾滋病预防宣传活动。
4、加强对重点人群和地区的宣传教育。各地各有关部门要认真组织实施《全省农民工预防艾滋病宣传教育工程实施方案》,在进城务工人员中广泛宣传预防艾滋病知识。要利用新婚学校、孕妇学校和产前检查、婚前咨询等,加强预防艾滋病母婴传播知识宣传;要加强对出国劳务人员艾滋病防治知识的宣传教育;要将艾滋病防治知识纳入被监管人员的常规教育内容;要充分发挥工会、共青团、妇联、红十字会、工商联等群团组织的网络优势,在继续深入开展“预防艾滋病、健康全家人”活动、“中国职工红丝带健康行动”和“青春红丝带”行动等专项活动的基础上,开展多种形式的预防艾滋病知识和关爱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及艾滋病病人的宣传教育活动;要在娱乐场所加大宣传力度,发展同伴教育员,不定期举办知识讲座。
(二)大力推广和实施有效干预措施
1、积极开展针对性传播艾滋病的预防干预工作。广泛开展100%安全套使用推广工作,阻断艾滋病经性传播。建立高危行为干预工作专业队伍,制订干预工作方案,建立干预工作信息收集和报告制度,动员社会各方面力量在公共场所和流动人口集中场所开展深入细致的预防干预工作;利用同伴教育宣传员在社区开展刑释解教人员预防艾滋病教育和生活技能培训;鼓励高危人群接受艾滋病抗体检测和规范化性病诊疗服务。在公共场所设置安全套发售装置,在流动人口集中场所增设安全套销售点,提高安全套使用率。
2、提高阿片类毒品成瘾者药物维持治疗覆盖率。吸食阿片类毒品问题严重的地区,要加强药物维持治疗门诊建设,同时开展艾滋病病毒抗体检测、抗病毒治疗、心理矫治和健康教育等综合防治工作,帮助戒毒人员回归社会。
3、落实预防艾滋病母婴传播干预措施。各有关部门要发挥三级医疗救治、妇幼保健及疾病预防控制网络的作用,为感染艾滋病病毒的孕产妇及其婴儿免费提供相关咨询和检测、产前指导、阻断、随访、营养指导等服务,为感染艾滋病病毒的孕产妇免费提供抗逆转录病毒药品;积极倡导并指导感染艾滋病病毒的产妇对婴儿进行人工喂养,免费提供18个月的婴儿奶粉。
(三)加强采供血机构和血液的管理
1、坚决打击非法采供血液或原料血浆活动。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建立举报制度,开展经常性的打击非法采供血液(血浆)、组织他人出卖血液(血浆)或者制售血液制品的活动;严禁高危人群献血液(血浆)。
2、完善血站、血液及其制品的质量监督和控制体系。要加强对血站的规范化管理和质量监督;对所有临床用血进行艾滋病检测。要积极推进单采血浆站gmb(质量管理规范)认证工作。要加强对血液和血液制品、艾滋病诊断试剂的质量控制,逐步建立原料血浆投料前“检疫期”制度;血液制品生产必须采取有效的病毒去除或灭活措施,确保产品的安全性。
3、加强临床用血的管理。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及医疗卫生机构要将科学用血纳入医师继续医学教育考核内容,建立、完善临床科学用血评价体系和监督处罚制度,严肃查处医疗卫生机构非法自采和自供临床用血。
4、防止医源性感染。推广使用一次性输液器、注射器和输血器;在疫情严重的梁子湖区强制使用自毁型注射器。卫生、工商、药监等部门要加强对一次性无菌医疗用品的生产、流通、临床使用及使用后的消毒、回收、销毁的监管,严厉打击非法制造、回收一次性无菌医疗用品的行为;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要严格遵守标准防护原则,严格执行操作规程和消毒管理制度,加强对重复使用的医疗器械的消毒管理,防止医源性感染。
(四)不断提高艾滋病医疗服务质量
1、规范艾滋病抗病毒治疗,提高可及性。有关部门要制定药品管理和治疗信息管理规范,执行艾滋病诊疗技术规范,统筹安排卫生技术人员经费和设备资源,开展医疗服务工作;市、区两级卫生行政部门要加强治疗、随访、督导服药、心理支持、转诊服务等各项工作的管理,不断提高病人医疗和关怀服务的可及性。市三医院负责艾滋病医疗救治工作,各乡镇卫生院应有经过培训的医护人员负责门诊和家庭病床的医疗救治工作。支持开展中医治疗艾滋病临床服务,努力提高救治效果。对符合治疗条件者要免费提供抗艾滋病病毒治疗药品。要保证流动人口和被监管人员的治疗需求。完善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人员中的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和艾滋病病人的就医管理、费用支付办法,切实保障合理医疗需求,控制费用支出。
2、推广免费自愿咨询检测服务。全市建立13个自愿咨询检测门诊,每个门诊要求有独立的咨询室,设立咨询电话,咨询人员接受过市级咨询技能培训。
3、开展艾滋病抗病毒治疗的实验室检测和耐药监测。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要对接受抗病毒治疗人员开展辅助性t淋巴细胞和病毒载量等检测。要建立艾滋病病毒耐药性监测网络,开展新发感染人群耐药艾滋病病毒毒株的监测,为科学指导治疗和评价抗病毒治疗效果、调整治疗方案、制订应对措施提供依据。
4、加强对机会性感染的预防和治疗,积极开展结核病/艾滋病双重感染防治工作。要针对各类艾滋病机会性感染病人制定切合实际的医疗救治方案,积极开展预防和治疗工作,对经济困难的艾滋病病毒感染者、艾滋病病人要适当减免抗机会性感染治疗药品的费用。要建立结核病和艾滋病防治的合作机制,开展结核病/艾滋病双重感染监测,对所有已知的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及艾滋病病人进行结核病筛查,提高结核病/艾滋病双重感染诊断水平,加强预防、转诊、治疗和关怀工作;对发现的结核病病人,要纳入国家结核病防治规划,及时进行治疗。
(五)积极开展关怀救助工作
1、开展艾滋病致孤儿童和孤老的救助安置工作。各地要建立对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和艾滋病病人的未成年子女和老人登记、上报和随访制度,落实孤儿安置和免费入学的政策措施。要将生活困难艾滋病病人及其家属和孤老、孤儿纳入城乡社会救助体系,按规定予以救助和妥善安置。
2、鼓励和引导社会各方面力量参与艾滋病预防、救助工作。鼓励社会团体、基金会是民间机构参加艾滋病关怀护理和救助工作,帮助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开展生产自救,并对参加艾滋病预防控制工作的单位和人员提供培训和支持。
(六)建立健全艾滋病检测监测网络
1、建立艾滋病咨询检测网络。要充分利用现有服务网络,完善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市中心医院和市妇幼保健院的免费自愿咨询检测点,遵循知情同意和保密原则,开展自愿咨询检测工作,不断提高自愿咨询检测的可及性;各区也要建立和完善自愿咨询检测点,承担国家免费自愿咨询检测任务。各艾滋病检测服务机构要提供检测前后咨询、相关健康教育信息和转诊服务;不具备检测条件的机构,可开展自愿咨询服务,并通过转诊服务由具备检测条件的机构提供艾滋病检测。
2、完善艾滋病监测网络。低流行地区要建立高危人群综合监测网络,中、高流行地区要建立高危人群和一般人群相结合的综合监测网络,对高危人群进行筛查和流行病学调查;对监管场所被监管人员开展艾滋病抗体检测。艾滋病流行严重地区要遵循知情同意和保密的原则,为新婚人群和孕产妇免费提供艾滋病抗体初筛检测和咨询服务项目;医疗卫生机构对手术病人、性病病人要开展艾滋病抗体检测;征兵主管部门要对应征入伍青年免费实施艾滋病抗体检测;卫生监督机构应将公共场所服务人员艾滋病抗体检测纳入从业人员常规健康检查内容,并依法告知检测结果。
3、合理规划和建设艾滋病检测实验室网络。有条件的医疗机构要建立艾滋病筛查实验室,并按照国家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标准对艾滋病检测实验室进行配置。不具备建立筛查实验室的要设立检测点,开展快速检测。各实验室要建立健全职业暴露预防和处理制度,健全质量控制管理制度,实行分级管理和年度考核。
4、建立信息合作与共享机制,加强信息的整合和利用。要建立多部门间的艾滋病监测检测信息合作与共享机制,定期汇总分析艾滋病疫情监测信息,并建立监测结果发布制度,定期向公众公布艾滋病疫情。
(七)加强医疗服务能力建设
1、完善医疗服务体系。卫生部门要做好“温馨家园”的建设,以提高病人获得医疗服务的可及性和服药的依从性。加强对医疗服务人员的培训,确保定点医院、温馨家园、各乡镇卫生院至少有1名经过国家级或省级培训的抗病毒治疗工作人员。
2、加强抗病毒治疗工作的管理。认真做好计划制订、药品供应和督导检测,防止药品的浪费和流失。对符合治疗条件者及时纳入抗病毒治疗对尚未接受抗病毒治疗的感染者每年进行1-2次的辅助t淋巴细胞的测定和其他相关检查;建立随访记录,定期对接受抗病毒治疗的病人及家属进行随访、督导服药和服药依从性教育。
(八)加强性病防治管理
1、建立健全性病监测网络。要结合疾病监测点和艾滋病监测哨点的分布,合理设置性病监测点,加强性病疫情监测和性病患病率等相关流行病学调查。要加强性病检测实验室的质量控制,开展耐药监测,指导临床用药。
2、规范性病诊疗服务。要加大性病诊疗市场整顿力度,规范性病诊疗咨询服务。开展性病诊疗服务的医疗卫生机构要将预防艾滋病性病知识健康教育和推广安全套作为性病门诊规范化服务内容,配合开展高危行为干预工作。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健全管理机制
各地要将艾滋病防治规划纳入本地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制定具体的艾滋病防治目标,明确责任和任务,实施目标考核管理。实行政府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的目标管理责任制,将艾滋病防治纳入政府主要负责人年度考核范围。要层层签定目标责任状,并将防治任务层层分解,具体落实到单位,落实到人。要实行艾滋病防治责任追究制和艾滋病救助包保责任制,对因领导不力,措施不力,“关怀”政策不能有效落实的,要进行问责;对瞒报、漏报、迟报和谎报疫情者以及玩忽职守造成艾滋病传播和流行的,要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二)依法防治,强化监督执法
各地、各有关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艾滋病防治条例》,制定或完善本地、本部门配套政策和措施,依法开展艾滋病防治工作,打击毒品犯罪、卖淫嫖娼等违法活动。要进一步完善医疗卫生机构的消毒、临床使用血液和血液制品、器官移植等医疗活动的管理规定和工作规范,严防艾滋病医源性传播。
(三)增加财政投入,加强资金管理
建立和完善以政府投入为主、分级负担、多渠道筹资的经费投入机制。各地要将艾滋病防治经费按人均不少于0.2元的标准列入同级财政预算;加强对奖金的监督管理,建立科学、规范的经费管理制度,加强对经费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资金专款专用,统筹使用,发挥最大效用。
(四)督导与评估
各地要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本地区的检查评估指标和方案,每年进行一次检查评估,并将检查评估结果作为目标管理责任考核的内容。继续实行艾滋病防治工作月报表制度每季度要向艾滋病防治工作委员会报告工作情况。各单位每年进行一次自查,写出自查报告,同时向市防治艾滋病办公室提交年度总结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