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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清理乡村两级不良债务工作的通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1999-12-27 生效日期: 1999-12-27
发布部门: 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发布文号: 陕政办发[1999]77号

各设区市人民政府,各地区行政公署: 


  我省清理乡村两级不良债务工作,各地、各部门领导重视,工作抓得紧,已经取得明显成效。西安、咸阳等7个地市和杨凌示范区按时上报了清理结果。上述地市共清理出不良债务34.8亿元,目前已按有关规定处理不良债务1.6亿元。杨凌示范区是省上试点单位,在清理工作中坚持帐内帐外相结合,乡村组三级相结合,与集体经济组织相结合,与金融机构相结合,与财政部门相结合,对以个人名义借款为集体办了公益事业的,重新登记入帐,由集体经济组织制定还款计划;对有偿还能力的原则上全部予以偿还;对集体办企业形成的借款.重新明确债务人,将债务人由集体改为借款企业;对以乡镇政府名义用于发展生产的借款,将债务落实到具体用款人。全区共清理债务735.6万元,通过上述措施,直接还债137.5万元,划转核减债务344.6万元,两项合计482.1万元,占到债务的65.5%,清理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果。但是,也有一些地县对清理乡村两级不良债务工作没有引起足够重视,措施不力,进展缓慢。迄今渭南市、铜川市和安康地区还没有上报汇总结果,影响了全省汇总进度。省政府要求各地、各部门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加快工作进度,认真抓好乡村两级不良债务清理工作。 


  一、各级领导同志一定要充分认识彻底清理乡村两级不良债务工作的重要性和迫切性,把这项工作作为化解农村金融风险、发展农业和农村经济。保持农村社会稳定的一件大事,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切实抓紧抓好。 
  二、渭南市、铜川市和安康地区,在近期内要把清理不良债务工作作为一项重要任务,由政府的主管领导人负责,农口部门具体抓,分析前一段工作迟缓的原因,找准存在问题,采取得力措施,加快工作进度,务必于2000年1月15日前将清理结果和工作总结报省。 
  三、清理工作基本结束并已上报汇总结果的地市,要在全面总结工作形成书面总结报告的同时,将工作重点放在不良债务的处理上。要参照杨凌示范区的做法和经验,具体分析债务形成的原因,针对债务特点,分类排队,提出处理意见,逐笔予以处理,把不良债务减少到最低程度,减轻乡村债务负担,化解农村金融风险,促进农业和农村经济健康发展。 
 
 
1999年1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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