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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成立自治区农村信用社改革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3-09-29 生效日期: 2003-09-29
发布部门: 新疆自治区
发布文号: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各州、市、县(市)人民政府,各行政公署,自治区人民政府各有关部门: 
  为深入贯彻国务院关于深化农村信用社改革的方针政策,加强我区农村信用社改革工作的组织领导,确保农村信用社改革工作积极稳妥地进行,自治区人民政府决定成立自治区农村信用社改革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区农村信用社改革工作的组织实施,具体名单如下: 
  组 长:王金祥 自治区党委副书记、自治区常务副主席 
  副组长:王会民 自治区主席助理 
  李生诚 新疆银监局筹备组负责人 
  刘伟建 人行乌鲁木齐中心支行行长 
  成 员:毛其敏 自治区党委政研室副主任 
  邱大培 自治区党委农办助理巡视员 
  陆宗义 自治区政府经济研究中心主任 
  牛晓萍 自治区计委副主任 
  依米提·苏皮 自治区体改办副主任 
  弯海川 自治区财政厅副厅长 
  李 成 自治区农业厅副厅长 
  佟 伟 自治区国税局副局长 
  买买提艾力·阿巴克 自治区地税局副局长 
  吴同江 自治区工商行政管理局副局长 
  自治区农村信用社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新疆银监局(筹备组),办公室主任由王会民同志兼任,副主任由李生诚同志、刘伟建同志兼任。 
 
 
二○○三年九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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