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文号: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各州、市、县(市)人民政府,各行政公署,自治区人民政府各有关部门:
为深入贯彻国务院关于深化农村信用社改革的方针政策,加强我区农村信用社改革工作的组织领导,确保农村信用社改革工作积极稳妥地进行,自治区人民政府决定成立自治区农村信用社改革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区农村信用社改革工作的组织实施,具体名单如下:
组 长:王金祥 自治区党委副书记、自治区常务副主席
副组长:王会民 自治区主席助理
李生诚 新疆银监局筹备组负责人
刘伟建 人行乌鲁木齐中心支行行长
成 员:毛其敏 自治区党委政研室副主任
邱大培 自治区党委农办助理巡视员
陆宗义 自治区政府经济研究中心主任
牛晓萍 自治区计委副主任
依米提·苏皮 自治区体改办副主任
弯海川 自治区财政厅副厅长
李 成 自治区农业厅副厅长
佟 伟 自治区国税局副局长
买买提艾力·阿巴克 自治区地税局副局长
吴同江 自治区工商行政管理局副局长
自治区农村信用社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新疆银监局(筹备组),办公室主任由王会民同志兼任,副主任由李生诚同志、刘伟建同志兼任。
二○○三年九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