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文号: 黔府办发[2001]43号
各自治州、市人民政府,各地区行署,各县(自治县、市、市辖区、特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切实做好我省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的工作,省人民政财决定成立贵州省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经征求有关方面意见,现将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和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
(一)统一领导全省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指导、部署和协调各项专项整治行动。
(二)定期检查各地区、各部门的工作进展情况,及时向省人民政府报告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中的重大事项。
二、领导小组的组成
组长:石秀诗(省长)
副组长:刘长贵(副省长)
成员:张建华(省政府副秘书长)
赵家兴(省计委主任)
李平(省经贸委主任)
张宜华(省公安厅副厅长)
孙远镇(省监察厅副厅长)
李隆昌(省财政厅厅长)
江厥中(省建设厅厅长)
陶性潜(省农业厅厅长)
张群山(省贸易合作厅厅长)
董林生(省文化厅副厅长)
何崇远(省卫生厅厅长)
樊丙礼(省审计厅厅长)
罗发玉(省地税局局长)
蒲明发(省工商局局长)
姚康乐(省新闻出版局局长)
张梓钟(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局长)
董穗生(省药品监督局局长)
张明义(省烟草局局长)
张显荣(省煤监局局长)
张崇明(省国税局局长)
彭士学(人民银行贵阳中心支行行长)
王松(贵阳海关关长)
管正东(省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局长)
张达伟(省供销社副主任)
李德明(省通信管理局副局长)
姚远(省委宣传部副部长)
王海萍(省高法院副院长)
冉茂元(省检察院副检察长)
高勇(中国证监会贵阳特派办主任)
三、领导小组机构的设置
领导小组在省经贸委设立办公室,承担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省经贸委主任李平兼任,副主任由省经贸委副主任袁镇宇担任。
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一年四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