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文号:
哈政办综38号
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我市参加第九届中国国际投资贸易洽谈会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各有关单位:
经市政府领导同意,现将我市《参加第九届中国国际投资贸易洽谈会工作方案》予以印发,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五年七月二十六日
我市参加第九届中国
国际投资贸易洽谈会工作方案
第九届中国国际投资贸易洽谈会(以下简称投洽会)将于2005年9月8日一11日在厦门市国际会议展览中心举行。为做好我市参会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充分利用投洽会搭建的招商平台,宣传我市区位优势、产业优势及振兴老工业基地产业规划,推介我市招商引资项目,组织相关单位广泛参与各项活动,促进我市与国内外的交流与合作,推进招商引资工作再上新水平。
二、本届投洽会的特点
投洽会是我国目前唯一经国务院批准举办的以促进双向投资为目的的全国性国际投资促进活动。
本届投洽会将突出以下特点:
(一)进一步凸显国际性。发展若干境外官方、半官方投资促进机构、境外商协会为投洽会的境外成员单位,邀请oecd(经济合作开发组织)作为投洽会协办单位,充分发挥各协办单位和有关国际经济组织作用,广泛增进国际交流。
(二)完善展览展示功能。合理规划展区设置,展馆设有中央展台、成员单位馆、境外馆、投资服务馆、品牌企业馆,并新辟欧亚会议(asem)成员展区、世界投资促进机构协会成员(waipa)展区、旅游展区、产权交易展区等。注重投资与贸易相结合,吸引更多境内外品牌产品参展。
(三)提升论坛研讨会品牌效应。论坛研讨会主题将围绕国际投资热点问题,邀请有影响力的经济学家和在投资理论方面能够引导潮流的专家、学者到会演讲。
(四)扩大项目对接洽谈规模。投洽会将增加项目对接会内容,新增产权交易、上市公司、台资企业等对接活动,延长洽谈时间。
三、主要内容
本届投洽会将继续采取投资与贸易、展示与洽谈、项目推介与政策咨询、商务活动与学术研究相结合的方式,为参会客商提供全方位服务。其间将举办“亚欧会议贸易投资论坛”、“apec知识产权保护高级研讨会"、“中国国际友好城市合作论坛"“国际友好商会圆桌会议”等多场论坛和研讨活动。
我市代表团将组织有关单位进行项目洽谈、考察厦门市及周边地区开展招商引资情况等活动,参加9月8日举办的“亚欧会议贸易投资论坛”,9月9日举办的“apec知识产权保护高级研讨会”,9月9日至11日举办的“外商对华投资项目对接会”、“国内投资项目推介会”和“外商对华投资研讨会”等活动。
四、具体工作安排
(一)参会备选项目准备工作。各有关单位要加强与国内外宾客联系与沟通,做好项目的组织和推介工作。我市将筛选重点招商项目上报大会组委会,通过大会网站和会刊向国内外发布。
(二)外商邀请工作。参会的各部门分别负责邀请客商。
(三)布展工作。我市展位位于厦门国际会展中心b01区,共160平方米,根据大会要求,展区将采用统一设计、整体布展的方式,突出振兴老工业基地特点。请各区、县(市)提供一张最具当地特色的照片(配文字说明)供布展选用。
(四)会务工作。投洽会举办期间,我市代表团办公室设在市政府驻厦门办事处,请各单位指定一名联络员负责与代表团办公室联络。具体要求由市经济合作促进局另行通知。
五、我市代表团构成
我市代表团团长:市政府副市长王大伟,副团长:市经合促进局局长胡永昌、市发改委副主任孙智力、市政府国资委助理巡视员张晓宁、市经合促进局副局长李伟。代表团成员: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办公厅,哈尔滨开发区,市直各有关部门主管外经贸工作负责人及参会企业代表。
代表团办公室设在市经合促进局,办公室主任由市经合促进局副局长李伟兼任
六、相关要求
(一)要提高认识,加强领导,积极参与,务求实效。
(二)要认真做好招商项目和宣传资料(中英文对照)的组织、编印工作,保证会议洽谈成果。
(三)各参会单位务必在8月10日前将参会人员名单、洽,谈及签约项目、布展用照片及参会人员照片(电子版1寸照片传至指定邮箱)报送市经济合作促进局。
联系人:李又兵电话:86776025
陈大为电话:86776024
传真:86776008
电子邮箱:hecpb07@harbin.gov.cn
附件:1.参会人员登记表
//www.harin.gov.cn/hrbzfw/hrbnews_zb/display_form.php?formid=133
2.拟签约项目表
//www.harbin.gov.cn/hrbzfw/hrbnews_zb/display_form.php?formid=1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