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法律文书
在线律师
   您的位置首页 >> 法规库 >> 法规正文

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关于设立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反倾销公开信息查阅室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2-06-25 生效日期: 2002-06-25
发布部门: 对外贸易与经济合作部
发布文号:
  为确保反倾销调查的公正、公开和透明,方便各利害关系方查阅公开信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倾销条例》和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反倾销公开信息查阅暂行规则》的规定。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设立了反倾销公开信息查阅室。该查阅室于2002年6月25日起对外开始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反倾销公开信息查阅室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大华路2号华诚大厦707室 
  电话:86-10-65283868 
  二、各涉案利害关系方需查阅反倾销公开信息的,可事前与案件调查人员取得联系,并办理预约。 
  三、自该查阅室对外开始工作之日起,进出口公平贸易局原则上将不再在办公地址接待前来查阅公开信息的人员。 
  四、具体查阅方法,请依照《反倾销公开信息查阅暂行规则》及《反倾销公开信息查阅室查阅办法(试行)》。 
  五、供查阅的公开信息目录详见外经贸部的政府网站(建设中)。 
 
 
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 
2002年6月25日 
 
 
反倾销公开信息查阅室查阅办法(试行)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倾销条例》及外经贸部《反倾销公开信息查阅暂行规则》的规定,反倾销公开信息查阅室的接待对象为与案件有关的利害关系方或其代理人。 
  二、需要查阅公开信息的利害关系方必须提前一天与案件主管进行预约,外经贸公共信息服务中心(“中心”)不接待没有提前预约的利害关系方。 
  三、查阅时间为周一至周五的上午9:00-12:00、下午1:00-5:00。 
  四、前来查阅的人员不得将材料原件带出阅览室,如有需要,可以在“中心”进行复印。 
  五、前来查阅的人员必须遵守“中心”的其他规定。 
 
 
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 
2002年6月 
温馨提示: 尊敬的用户,如果您有法律问题,请点此进行 免费发布法律咨询 或者 在线即时咨询律师
广告服务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1712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