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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卫生部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世界防治结核病日系列宣传活动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8-03-12 生效日期: 2008-03-12
发布部门: 黑龙江省卫生厅
发布文号: 黑卫疾便函[2008]18号
各市(行署)卫生局:
  2008年3月24日是第13个“世界防治结核病日”,今年的宣传主题是“控制结核,人人有责”。现将《卫生部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世界防治结核病日系列宣传活动的通知》(卫办疾控函[2008]93号)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我省实际,提出如下要求,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要积极与教育、工会、妇联等多部门合作,抓好学生、农民工、企业职工等人群宣传教育,采取多种形式开展系列活动,普及全民结核病防治知识;要在发挥乡村防治网络作用的同时,积极做好结核病防治职能进社区工作,切实提高全民结核病防治知识知晓率,落实结核病防治规划目标。
  二、我省还将于3月20日-4月20日在全省范围内开展“结防知识进万家”的宣传月活动,各地要认真组织实施。
  三、请各地将开展宣传日及宣传月活动情况分别于3月31日和4月20日前上报省卫生厅疾病控制处,同时抄送省结核病防治所。 二○○八年三月十二日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世界防治结核病日系列宣传活动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局,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2008年3月24日是第13个“世界防治结核病日”,其宣传主题为“控制结核,人人有责”。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国结核病防治规划(2001-2010年)》,动员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及全社会共同关注和参与结核病防治工作,广泛深入开展宣传教育活动,我部决定继续开展结核病防治宣传及健康教育活动,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提高对宣传活动重要性的认识
  结核病是一种经呼吸道传播的慢性传染病,在全球广泛流行,严重危害着广大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已成为重大的公共卫生问题和社会问题。我国是世界上22个结核病高负担国家之一,结核病患者数量居世界第二位,80%的病人在农村,75%的病人为中青年,每年死亡13万人。结核病是我国农村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的主要疾病之一,严重制约我国经济和社会的发展。因此,必须广泛宣传结核病防治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和艰巨性,提高全社会对结核病防治工作的重视。
  各地要按照《全国结核病防治规划(2001-2010年)》中明确的要求,把结核病防治知识的宣传和普及作为科普知识宣传的重要内容,纳入当地健康促进工作规划,提高公众结核病防治知识的知晓率。
  二、围绕主题确定宣传重点
  要积极宣传我国政府对结核病防治工作的高度重视和取得的成绩,重点宣传国家实行免费治疗肺结核病的优惠政策;宣传结核病防治知识;宣传结核病流行的严峻形势和结核病防治工作的长期性和艰巨性,动员全社会共同参与防治结核病,倡导“控制结核病人人有责”。
  三、加强部门协调配合,开展有特色的宣传活动
  地方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积极主动协调各相关部门,共同开展结核病防治政策和知识的宣传;动员有结核病症状的群众,尤其是在校学生、农民工、企业职工主动到结核病防治机构接受免费检查与治疗;同时,要主动关心慰问结核病病人和困难家庭。
  四、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
  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站等新闻媒体等进行宣传。以“世界防治结核病日”的主题宣传活动为契机,通过开展咨询、义诊活动以及发放宣传资料等多种形式,积极宣传和普及结核病防治知识。
  请各地将开展“世界防治结核病日”宣传活动情况于2007年4月中旬前报我部疾病预防控制局。
二〇〇八年二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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