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文号: 克政办发[2008]30号
各县(市)人民政府,自治州人民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现将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加强基层应急管理工作的意见》(新政办发(2007)227号)转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预防突发事件的关键在基层,处置突发事件的第一现场也在基层。基层的应急能力,是全部应急管理的基础。抓住了基层也就抓住了根本,这对于最大程度地减少和消除不安全、不和谐因素,最大程度地降低突发事件造成的损失,具有重要意义。各县(市)、各部门应结合实际,充分发挥政治优势、组织优势,广泛宣传动员群众,积极整合社会资源,建立起突发事件群众自防自治、社区群防群治、部门联防联治的网络体系,对避免和战胜重大灾害发挥重要作用。“基层扎实、坚如磐石”。进一步做好今后应急管理工作,
要重点抓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是进一步完善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管理机制。完善统一指挥、上下一致、部门联动、应急办综合协调的工作格局。着力抓好强化各级应急管理指挥协调、健全信息报告和通报、完善突发事件防范应对联动、信息发布和舆论引导和加强应急管理社会动员机制建设。
二是进一步推动基层应急管理试点工作。全面按照自治区和克州第二次应急管理工作及昌吉现场会议精神,积极开展基层应急管理试点工作,以点代面,全面推进基层应急管理工作。
三是进一步落实应急管理组织体系建设。积极设立办事机构,调剂人员编制,配备专职工作人员,明确职责。
四是进一步深化应急预案体系建设。按照法律规定,把落实预案与完善预案紧密结合起来,进一步做好预案工作。要大力推进预案编制工作,争取到2008年底,实现应急预案在农村、企业、社区的全覆盖。加强预案动态管理、演练和评估工作,及时修订、完善预案。
五是进一步宣传贯彻好《突发事件应对法》。要组织农村、社区、学校等城乡基层组织、企事业单位,深入学习《突发事件应对法》,并结合基层单位实际情况,开展有针对性的学习培训活动,推动相关规定和要求在基层得到全面落实,不断提高基层的应急能力。 二〇〇八年三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