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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建设厅关于印发《省建设厅开展“健全监督管理制度,规范权力运行”调研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8-03-26 生效日期: 2008-03-26
发布部门: 黑龙江省建设厅
发布文号: 黑建纪[2008]5号
各市(地)建设局(建委)、纪委(纪检组),建设系统归口各单位、纪委(纪检组):
  现将《省建设厅开展“健全监督管理制度,规范权力运行”调研活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附件:黑龙江省源头治腐工作模式图(略)
二○○八年三月二十六日
黑龙江省建设厅开展“健全监督管理制度,规范权力运行”调研活动实施方案
  为认真落实省纪委《关于开展“健全监督管理制度,规范权力运行”调研活动的通知》(黑纪办函[2008]9号)精神,省建设厅决定在全省建设系统行政部门开展“健全监督管理制度,规范权力运行”调研活动。为确保这次调研收到实效,特制定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按照党的十七大、十七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和省纪委十届三次全会关于在坚决惩治腐败的同时,更加注重治本、更加注重预防、更加注重制度建设的要求,切实找准建设系统腐败易发多发的重点部位和关键环节,进一步健全完善权力运行监督管理机制。
  二、调研内容
  这次调研活动的主要内容是:对各部门的行政权力运行过程进行风险分析,确定易发生问题的重点部位和关键环节;查找监督管理漏洞和机制制度缺陷;分析预见可能发生的问题及其途径;研究制定加强行业管理、强化权力监督制约的办法和措施,建立健全有效规范权力运行的制度规定。
  三、方法步骤
  (一)制定调研方案(3月28日-4月10日)。各单位要认真选定调研课题,成立课题组,必须完成一至两篇调研报告。在组织调研人员认真学习有关文件、资料的基础上,结合本单位实际,列出调研提纲,并将提纲于4月10前报驻厅纪检组监察室。
  (二)实施调研工作(4月11日-6月1日)。各市(地)建设行政部门课题组要严格对照相应法律法规及政策性文件,重点对行使建筑市场监管、工程建设招投标、城乡规划效能监察、房地产市场秩序整治、行政执法、行政许可、专项资金监管等各项职权进行风险分析,找出权力运行过程中易发生问题的关键环节和重点部位,分析可能发生的问题及其途径,提出加强和改进权力运行监督管理的对策建议,形成调研报告,并按照省纪委的要求,列出“源头治腐工作模式图”(见附件),于6月10日前报驻厅纪检组监察室。
  (三)组织专家论证评比。定于6月中旬对各市(地)建设行政部门课题组的调研报告及源头治腐模式图进行论证。同时,评选出调研工作先进单位和优秀调研报告予以表彰。
  (四)建立完善监督管理制度(8月1日-10月20日)。在省纪委完成组织专家咨询论证和召开交流研讨会以后,建设厅研究制定加强监督管理、规范权力运行的制度规定,并报送省纪委派驻机构管理室。
  四、组织领导
  这次调研活动涉及面广、内容多、任务重、难度大。为了认真落实好省纪委部署的调研工作任务,确保这次调研活动的顺利开展,省建设厅成立由厅党组成员、常务副厅长张永刚同志任组长,厅党组成员、驻厅纪检组组长杨春敏同志任副组长,监察室、法规处、建管处、规划处、房产处、招投标总站等处(室)负责人为领导小组成员的课题调研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将组织专家对各课题组的调研成果进行咨询论证和评比。各市(地)建设行政部门要充分认识此次调研活动的重要性,主要领导同志要亲自参与调研活动,纪检监察部门要加强组织协调,明确责任分工,确定专人集中时间,集中力量,高质量地完成好这次调研工作任务,深入推进建设系统源头治腐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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