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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规范建筑业企业信用评价申报材料,现将2007年度建筑业企业信用评价应当提供资料明确如下:
(一)建筑业企业信用评价申请表
(二)综合资料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
2.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
3.由审计事务所出具本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原件);
4.近3年统计报表(网络申报版);
5.缴纳税费票据(原件)。
(三)企业人员
1.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证(原件);
2.企业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财务负责人、经营负责人工作简历、职称证(原件);
3.中级以上(含中级)工程技术人员职称证(原件)。
(四)工程业绩
近3年最高工程结算收入年度的工程业绩和2007年度在国外、省外承担工程的业绩材料
1.工程合同(原件);
2.中标通知书(原件);
3.符合国家规定的竣工验收单(备案表)或质量核验资料(原件)。
(五)附加指标中技术进步与创新能力
2007年度获得奖项的相关证明材料(原件)。
(六)企业市场行为和社会信誉
由市(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相关证明材料。 二〇〇八年三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