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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确定市内21路公交线路票价的批复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8-04-01 生效日期: 2008-04-01
发布部门: 辽宁省大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发布文号: 大发改收费字[2008]159号
市公交客运集团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调整21路公交票价的请示》(大公客字[2007]213号)收悉。依据按市内公交营运公里长度确定票价标准的基本原则,经研究同意21路(泉水购物中心至香炉礁,营运长度12.9公里)公交票价为:车售票一票制1.00元/次,成人IC卡0.95元/次,普通学生IC卡0.40元/次,低保学生IC卡0.30元/次。
  本批复自线路开通之日起执行。 大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二〇〇八年四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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