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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安全生产宣传图板展评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8-04-08 生效日期: 2008-04-08
发布部门: 浙江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发布文号: 浙安委办函[2008]20号
各市安委会办公室,省级有关部门(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全省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宣传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指示,围绕2008年开展的“隐患排查治理年”活动,努力营造全社会“关爱生命,关注安全”的氛围,省安委会办公室将在“安全生产月”期间,举办安全生产宣传图板展评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市、省级有关部门(单位)要高度重视宣传图板展评工作,积极做好展板的设计等相关工作,充分展示本地区或本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风貌。
    二、宣传展板以“治理隐患、防范事故”为主题,主要内容:事故隐患整治、安全检查、事故救援、应急演练等本地区或本行业相关安全生产工作的图片和文字解说,尺寸为1.2m×0.9m。各市制作10副,省级有关部门(单位)3-5副(只要电子版本),省安委会办公室委托专业广告公司统一制作。
    三、在安全生产月咨询日当天,宣传图板放在吴山广场进行展出,并给来往观看的群众发评分表进行打分,群众评分占总评分的20%。对获得名次的将给予一定的奖励。
    四、请参赛单位于今年4月底前将参展的宣传图板电子版报省安全生产宣传教育中心,联系人:莫水祥,电话:0571-88055619,E-mail:aqscdk@126.com。 二〇〇八年四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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