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文号: 黑卫疾发[2008]186号
各市(行署)卫生局,省农垦、森工总局卫生局:
现将《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开展预防接种宣传周活动的通知》(卫办疾控函[2008]163号)转发给你们,同时,结合我省实际提出如下要求,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对扩大国家免疫规划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有充分的认识,要积极主动向政府汇报免疫规划工作情况,争取政府及相关部门支持。要加强与相关部门沟通与协调,在政府领导下,明确各部门职责,强化政府主导、部门合作和全社会广泛参与的工作机制,为实施扩大国家免疫规划奠定良好的基础。
二、各地要围绕今年主题,广泛开展宣传活动。在4月25日前后一周时间内,各地要通过各种形式开展扩大免疫规划宣传活动,宣传国家免疫规划成果和扩大免疫规划政策,宣传预防接种和防治疾病的相关知识,让广大群众充分了解党和政府关心民生,以人为本的宗旨,了解免疫规划对预防疾病,提高全民健康水平促进经济发展的重要意义。在4月25日当天要开展集中宣传活动,扩大影响,营造气氛,动员社会各界关注、支持和参与免疫规划工作。
三、组织开展查漏补种工作。目前正值我省麻疹高发季节,要求全省各地在预防接种宣传周期间,对2006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未按规定程序在8月龄和18-24月龄接种麻疹疫苗的儿童,及时给予补种。同时,对2002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儿童,无论是否为本地户口,没有按国家规定免疫程序接种卡介苗、脊灰疫苗、百白破疫苗、乙肝疫苗、白破疫苗等5种疫苗的均免费给予补种。
四、各地要在5月15日前将本地宣传活动和查漏补种工作开展情况以书面材料报省卫生厅疾病控制处。 二○○八年四月十六日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开展预防接种宣传周活动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局,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为宣传免疫规划对保护人民群众健康的重要意义,动员全民参与,营造全社会关心和支持免疫规划工作的氛围,我部决定于4月25日前后开展为期一周的预防接种宣传活动,宣传主题为'预防接种,健康的保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高度重视国家免疫规划宣传工作,邀请当地各级党委、政府领导同志出席预防接种宣传活动,重点宣传扩大国家免疫规划政策措施,以体现党和政府对人民群众健康的关怀。要利用宣传周活动积极向政府汇报免疫规划工作开展情况,特别是扩大免疫规划政策落实情况以及实际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争取各有关部门对免疫规划工作的重视和支持,落实部门职责,强化协调配合,完善保障措施,创造良好的预防接种政策环境。
二、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加大宣传力度,积极与媒体沟通,以扩大国家免疫规划为宣传主线,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制订预防接种宣传活动计划,在广场、车站、码头等公共场所开展宣传活动,向广大人民群众宣传免疫规划是预防疾病和保护群众健康的有效手段,提高社会各界对预防接种工作的认识,普及预防接种有关知识。同时,要做好典型事迹、先进人物的报道工作,激发基层免疫规划工作者的积极性,做好扩大国家免疫规划工作。
三、各地要组织各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预防接种单位和工作人员,开展多种形式的预防接种宣传活动。在边远、贫困、城乡结合部等既往预防接种工作薄弱地区,可通过查漏补种形式,开展入户宣传,将国家免疫规划政策宣传到每一家每一户,提高广大人民群众自觉接种疫苗的意识。
各地要注意收集整理相关资料,总结和推广好经验、好方法,并提供我部以供各地在工作中借鉴。
卫生部办公厅
二〇〇八年三月二十六日
2008年卫生部预防接种宣传周活动计划(初定)
一、卫生部将组织媒体发布会,介绍免疫规划有关情况,各地也可结合实际组织媒体宣传活动。
二、卫生部疾控局组织印发2008年预防接种日宣传主题海报。
三、中央电视台4月播出由卫生部疾控局制作的免疫规划电视公益广告。各地也可围绕宣传活动主题,在地方电视台播出相应的宣传片。
四、卫生部疾控局组织印发预防接种知识挂图,并下发全国,供接种单位使用。
五、国家级专家在预防接种宣传期间,以专家访谈等形式,做客搜狐、新浪、新华网等网络媒体,宣传国家免疫规划政策以及预防接种知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