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文号: 凉府办发[2008]33号
各县市人民政府:
为进一步加强全州康复村(院)建设项目监管力度,确保康复村(院)建设项目保质如期完成,近期,州政府组织有关部门对全州康复村(院)建设情况进行督查。现将督查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督查内容
(一)康复村(院)建设资金落实及使用情况。
(二)康复村(院)建设工程进度情况。
(三)工程建设内容是否符合标准和要求等。
二、督查方法
督查组采取查、看、听、访等方式,深入康复村(院),走村入户,听取专项汇报,查看资料,走访农户,形成专题报告报州委、州政府。请各县市切实做好相关工作。
三、督查组的组成
督查组由州民政局、州财政局、州水利局、州扶贫办等单位组成两个工作组。第一组由州民政局领导带队,州财政局、州水利局、州扶贫办有关人员为成员,督查昭觉、美姑、金阳、布拖、雷波、喜德、冕宁、盐源、木里9县;第二组由州扶贫办领导带队,州财政局、州水利局、州民政局有关人员为成员,督查德昌、会理、会东、宁南、普格、甘洛、越西7县。 二○○八年四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