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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汾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临汾市区二00九年度住房建设规划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8-04-23 生效日期: 2008-04-23
发布部门: 山西省临汾市人民政府
发布文号: 临政办发[2008]42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临汾、侯马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市直各委、办、局,直属事业单位:
  根据《临汾市区2008-2012年住房建设规划》拟定的《临汾市区二○○九年度住房建设规划》已经市政府同意,现予印发,请遵照实施。 二○○八年四月二十三日
临汾市区二○○九年度住房建设规划
  一、为贯彻落实中央宏观调控精神,进一步优化住房供应结构,大力发展普通商品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和廉租住房,切实解决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发挥好住房保障工作对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作用,特制定本规划。
  二、本规划是《临汾市区2008-2012年住房建设规划》的年度安排,是临汾市区年度住房建设总量、结构、用地安排、住房发展政策制定的重要依据。在市区范围内进行的各项住房建设活动,应符合本规划;与住房建设相关的各项计划,应与本规划相协调。
  三、年度住房建设的指导思想
  坚持以满足不同收入层次居民住房需求为导向,以住房供求总量基本平衡、结构基本合理、价格基本稳定为原则,积极盘活住房用地存量。进一步完善以市场为主导,以政策性住房为辅助多渠道、多层次的住房分类供应保障体系。
  四、年度住房建设计划
  2009年,计划新开工住房83万平方米。其中经济适用住房开工建设10.5万平方米,廉租住房开工建设1万平方米。
  五、年度住房建设结构
  在年度新审批、新开工的住房总面积中,套型建筑面积90平方米以下的普通商品房占全市新审批新开工商品住房总面积的70%以上。
  凡新审批、新开工的经济适用房,套型建筑面积控制在60平方米左右;廉租住房套型建筑面积控制在60平方米以内。
  六、年度住房用地供应计划
  2009年,计划新开工住房用地41.5公顷。其中经济适用住房用地7公顷,廉租住房用地0.7公顷,规划地块为B-05-02。
  七、政策与保障措施
  (一)积极增加住房用地有效供应
  严格控制高档住房土地供应,适度加大普通商品住房土地供应,积极稳妥消化存量土地资源。
  (二)加大闲置土地处理力度,积极促进存量土地利用,进一步加强土地整理,加大各类闲置土地处理力度,依法征收土地闲置费、收回闲置土地;积极盘活各类存量土地,保障住房用地有效供应。
  (三)加快保障住房建设步伐,不断完善住房保障体系
  加快保障住房建设步伐,建立住房保障准入和退出机制,建立保障对象档案和信息管理系统;
  (四)加强政府保障性住房建设资金管理
  加强政府保障性住房建设资金管理,建立和落实稳定的住房保障资金筹措渠道。财政部门要加大支持力度,加强资金监管,促进政策性住房建设资金合理、节约使用。
  (五)进一步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
  积极贯彻落实国家、省及我市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的有关规定,加强房地产开发建设全程监管,切实整治房地产交易环节违法违规行为,规范市场行为。
  (六)加强房地产市场体系建设,促进住房存量市场发展
  完善新建商品住房、保障住房以及各类存量住房在内的住房市场体系,加强租赁市场建设和管理,促进存量住房供应,充分发挥存量住房在稳定市场中的积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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