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文号: 农机管[2009]1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农机管理局(办公室),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机局,黑龙江农垦总局农机局:
为做好2009年农机跨区作业的信息服务和组织工作,请按要求尽快完成如下工作:
一、报送农机跨区作业市场信息。各地要对今年辖区内小麦、水稻和玉米等作物的跨区机收、机插作业供求情况进行一次摸底调查,以县(市)为单位汇总作业供求信息,通过中国农业机械化信息网(//www.amic.agri.gov.cn/)“跨区作业服务直通车”逐级填报“农机跨区作业(小麦、水稻、玉米)市场信息”。各省区市要在3月1日前将电子汇总稿报我司监督管理处。
二、统计《联合收割机插秧机跨区作业证》需要量。《联合收割机插秧机跨区作业证》的发放范围是参加跨区作业的联合收割机和插秧机,各省区市农机局要根据本辖区内参加跨区作业的机具规模和机手信息上报情况,预测今年的需要量。并于3月1日前,将“2009年《联合收割机插秧机跨区作业证》需求情况统计表”(格式见附件),报送我司监督管理处。
联系人:张汉夫 电话:010-5919267 传真:010-64193308
Email:hanfu@agri.gov.cn 农机化管理司
二○○九年一月十三日
附件:2009年《联合收割机插秧机跨区作业证》需求情况统计表(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