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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现将《石家庄市2008年迎奥运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暨食品放心工程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望结合各自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二○○八年四月三十日
石家庄市2008年迎奥运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暨食品放心工程实施方案
2008年,是万众瞩目的奥运之年,同时也是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实现我市“一年一大步,三年大变样”发展目标的起步之年,做好今年的食品安全工作,任务艰巨,责任重大。为进一步总结经验,查找、堵塞漏洞,理顺食品安全工作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强化食品安全综合监管工作目标、措施和责任,不断提高食品安全综合监管水平,确保奥运会期间的食品安全,市政府决定从2008年4月25日至12月31日,在全市开展“迎奥运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暨食品放心工程”。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标本兼治,着力治本”的工作方针,坚持“全国统一领导、各级政府负责、部门指导协调、各方联合行动”的食品安全工作机制,坚持集中整治与制度建设、严格执法与科学管理、打假治劣与扶优扶强相结合的原则,通过对重点环节、重点区域、重点食品的日常监管和集中整治,全面提升我市的食品安全水平,使全市人民的食品安全感得到进一步增强。
二、工作目标
全面落实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关于食品安全工作的一系列部署,通过对重点环节、重点区域、重点食品的日常监管和集中整治,建立健全从种植养殖、生产加工、流通销售到餐饮消费的食品全过程监管链条,完善食品安全追溯体系和责任追究体系,建立覆盖全社会的食品安全监管网络。通过实施专项整治和食品放心工程,确保我市供应的奥运食品100%安全达标,确保奥运会期间不发生食品安全事故,确保突发食品安全事件能够及时应对、妥善处理,确保全市食品安全水平得到进一步提高。
三、整治重点
以食品质量安全为主题,以落实区域监管责任为基础,紧紧围绕食品种植养殖、生产加工、流通、消费四个环节,扎实推进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和食品放心工程。
重点行业、重点区域和重点部位是:农产品种植业、养殖业、中小型餐饮业及学校、工地的食堂;分散在社区、城乡结合部和村镇的食品小作坊,食品批发市场和集贸市场;生猪屠宰点(场)、无证照生产、加工食品“黑窝点”等。
重点品种为:粮、肉及肉制品、蔬菜、食用油、奶制品、豆制品、水产品、干鲜蔬菜、儿童食品、营养保健品、糖果糕点、酒类及饮料等产品。
四、主要指标
1.对无公害蔬菜生产基地、批发市场监督抽查100%全覆盖,违禁农药100%全面清缴销毁,蔬菜农药残留率全年平均指数比上年下降1―2个百分点。
2.全市所有蔬菜生产基地实现无公害标准化生产,100个标准化村建设规范率达到100%;全市无公害果品标准化技术推广面积达到200万亩,标准化生产面积达到190万亩。全市无公害果品产地认定面积达到160万亩,无公害果品、绿色果品、有机转换认证果品达到10个以上。
3.对市区市场的主要农产品推行包装上市、产地编码、标识追溯制度,对蔬菜、禽产品、水产品全面开展质量例行检测。
4.供应奥运食品100%安全达标,100%加贴电子监管码,实现产品的可追溯。
5.全市中小餐饮单位食品卫生量化AB级率达到75%以上,市直管餐饮单位AB级率达95%(其中A级率不低于25%)。对食品生产经营单位量化分级实行动态管理,全面实行量化分级挂牌管理,挂牌率达到100%。
6.所有食品经营主体和经营场所全部建立并执行索证索票和进(销)货台帐制度。
7.桥西蔬菜批发市场、中储、佳农等大型食品交易市场要达到基本规范,基本遏制农药残留超标蔬菜、病害肉、注水肉等有毒有害食品流入市场。
8.规范全市生猪屠宰行业,建立生猪肉品质量可追溯体系,确保生猪定点屠宰厂规范建设和运行。启动牛羊鸡定点屠宰管理工作。
9.全力做好28类食品市场准入工作,坚决禁止没有QS标志的食品上市。
10.人民群众食品安全总体满意度进一步提高。
五、主要任务
(一)由市食品药品监管局牵头,宣传、财政、农业、工商、质监、卫生、商务、畜牧水产等部门配合,加大对食品安全工作的宣传力度,从经费等方面提供有力保障。
1.加强宣传力度。加大对食品安全工作和食品安全知识的宣传力度,2008年要重点围绕奥运年和我市开展的“迎奥运、保平安、促发展”活动进行,增强宣传的针对性。协调各新闻媒体,每季度或每月,留出一定的版面或时段,用于公示食品检测结果,宣传食品安全工作进展情况,宣传名优食品企业、曝光典型食品案件、发布食品安全监管信息等。
2.加大食品安全经费投入。大幅度提高食品安全监管经费,保证食品安全日常监管、事故预防和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查处工作。认真做好食品安全专项经费的预算,严格监督,保证把有限的资金用在刀刃上,用出成效。
(二)由市农业局牵头,畜牧水产、工商、商务、林业、供销合作社等部门配合,加大对农产品生产环节的整治,从源头提供放心食品。
1.重点抓好食品污染源头治理。加强农业投入品的监管,依法收缴违禁农业投入品,重点是甲胺磷、对硫磷、甲基对硫磷、久效磷、磷铵等禁用高毒农药,进一步规范农业投入品经营和使用行为。加大禁用兽药瘦肉精、来克多巴胺、苏丹红、三聚氯胺等非法饲料添加物以及孔雀石绿、乙烯雌酚、硝基呋喃代谢物等违规鱼药的监管。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日常巡查和督查行动,加大例行监测和抽检力度,对不合格率较高的区域和农产品进行跟踪督导并专项整治,防止食品源头污染。
2.加大对农产品标准化生产的监管力度。继续推进绿色和无公害农产品生产示范基地、农产品标准化生产示范区、农业龙头企业的认定、认证工作。对市区市场的主要农产品推行包装上市、产地编码、标识追溯制度,加强对藁城、无极、正定、栾城、鹿泉、高邑等蔬菜基地大县蔬菜农药残留的检测力度,着力抓好无公害蔬菜标准化示范区建设,无公害蔬菜、林果、畜产品、水产品基地标准化生产比例逐年提高。
3.积极探索无公害农产品的产销衔接和实施办法。逐步建立完备的无公害农产品质量安全档案和标签管理制度,把产品标签与认证标志、地理标志、产品商标等结合起来,形成一体化的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信息网络。采取政府引导,协会搭桥等方法,大力发展连锁经营、冷链配送、电子商务,推动无公害农产品的产销对接。
(三)由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牵头,食药监、工商、卫生、商务、农业、畜牧水产、公安等部门配合,加大对食品生产加工环节的整治,控制假冒伪劣食品流入市场。
1.加强获证企业证后的监管,进一步完善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制度。一要督促企业建立严格的质量管理制度,并加强监督检查。获证企业必须严格检查所有原辅材料,严格检验出厂产品,严格执行QS标志,严格处理过期、回收食品。各级各部门要强化巡查、抽查、督导、年审等证后监管制度,确保企业持续保持和提高质量安全保障水平。二要突出重点,紧紧围绕与人民群众生活关系密切、质量安全风险高、问题较多的重点食品,开展专项检查和飞行检查。对不合格企业要依法从严处理,问题严重的要吊销生产许可证(重点食品:婴幼儿配方乳粉、肉制品、小麦粉、大米、酱油、醋、灭菌乳、巴氏杀菌乳、碳酸饮料、矿泉水、纯净水、方便面、饼干、冷冻饮品、白酒、葡萄酒和啤酒等16类)。三要研究建立企业诚信制度,公示所有获证企业的基本情况和重要的日常监管信息。做好食品安全法的配套制度建设,进一步完善、优化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制度。四要进一步加强宣传,营造没有QS标志的食品不经销、不使用、不购买的社会氛围。
2.科学规划我市食品工业发展。组织力量对全市食品工业数量、品种、分布、规模、产品质量、生产状况、管理情况以及竞争力等基本情况进行摸底调研。在此基础上,进行科学论证,对全市食品工业进行科学规划。突出特色食品,扶优扶强,走规范化、集约化、品牌化发展的道路,力争今年推出1―2个省级或国家级名牌企业和名牌产品,提高规模以上企业ISO9000.HACCP等认证率,提升我市食品工业的地位和竞争力。同时,加大区域治理和特色食品整治,防止出现区域性食品质量和安全问题,进一步优化发展环境,促进地方食品工业健康发展。
3.严格整治和规范食品生产企业。按照今年确定的10个重点区域(包括:藁城市、裕华区的肉制品及蛋制品、藁城市的糖果、行唐县的蜜饯、行唐县的淀粉及淀粉制品、赞皇县的蜜枣、裕华区炒货制品、晋州市饮料、赵县的淀粉、栾城县的粉丝粉条、辛集市的玉米油,其中,藁城市的肉制品和晋州的饮料为省重点区域),加强区域合作,加大监督抽查力度,严格执法检查,严厉打击各种质量违法行为。同时,引导他们规范化生产,不具备食品质量安全基本生产条件的坚决予以关闭。通过集中整治,使所有食品生产企业达到规范生产。
4.有效整合检测资源。统一协调使用各相关部门的检测设备,统一协调安排各部门的检测行动,统一发布检测结果,实现检测信息互通、共享,检测结果互相认可,防止重复投资、重复检测,发挥好检测检验的技术监督作用,增强监管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四)由市工商局牵头,卫生、质监、商务、食药监、农业、畜牧水产、公安等部门配合,加大对食品流通环节的整治,把好食品市场准入关,严格规范经营行为。
1.紧紧围绕农民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加大对农村食品经营主体的监管力度。加大对农村集市、庙会等重点场所的监管力度,严格规范经营主体资格,进一步规范农村食品经营秩序。
2.加强监督检查,严厉打击违法经营行为。集中开展重点品种、重点区域的专项执法检查。以消费者申诉举报多和与人民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食品品种为重点,严厉打击制售注水肉、病死肉、过期霉变食品、“三无”食品、有毒有害食品等违法行为;以城乡结合部、旅游景区、车站、机场为重点,抓好小食品店、小摊点、小作坊、小市场的专项检查,加大市场巡查力度,坚决取缔无照商贩,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食品违法行为。
3.强化经营户口管理,积极推进食品经营主体信用分类监管。完善食品经营者经营户口管理、食品经营主体信用分类监管制度,加强对失信、严重失信食品经营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的重点监管,加快食品经营企业和个体工商业户诚信体系建设。
4.加大打假力度,狠抓大案要案查处。严肃查处印制和使用食品假包装、假标识、假商标等违法行为,集中查处和曝光一批食品违法典型案件,坚决遏制制售假冒伪劣食品、无证无照经营食品、经销病死畜禽肉制品及过期霉变、有毒有害和不合格食品行为。
(五)由市商务局牵头,工商、畜牧、卫生、质监部门配合,继续狠抓生猪肉品质量管理。
1.规范全市生猪屠宰行业。按照“扶大撤小”的原则,对辖区内所有生猪定点屠宰场进行审核,取缔不符合规定标准的生猪定点屠宰场。认真组织好新设生猪定点屠宰场的验收工作,提倡两个或多个县联合建设生猪定点屠宰场,防止生猪屠宰无序经营,确保生猪定点屠宰场依法依规依标准建设和运行。
2.继续加强对生猪定点屠宰场的管理。一是实行执法人员驻场制度,向生猪定点屠宰场派驻监督员,跟班作业,现场监督企业屠宰行为。二是继续推行档案管理制度,督促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完善屠宰和检疫检验纪录,确保生猪定点屠宰检疫率100%。三是加大肉品品质检验力度,重点检查肉品水分、重金属残留、农兽药残留、瘦肉精和胶类物质等。
3.加大对私屠滥宰黑窝点的打击力度。加强对重点区域、重点部位、重点市场的巡查,对私屠滥宰行为要一查到底,涉嫌犯罪的要坚决移送公安、司法机关进行处理。
(六)由市卫生局牵头,工商、质监、食药监、公安等部门配合,加大对食品消费环节的整治,消除饮食安全隐患。
1.继续深入开展中小餐馆整治行动。在巩固已经取得成果的基础上,继续推进中小餐馆的食品卫生整治工作,依法取缔无证照餐馆,进一步健全监督管理机制,彻底解决餐具消毒设施不完善、制度不落实问题,提高全市中小餐馆整体卫生水平,有效预防和减少食物中毒和食源性疾病的发生,保障广大消费者饮食安全。
2.大力推行餐饮业量化分级管理。进一步扩大餐饮业、学校食堂、托幼机构和建筑工地食堂量化分级管理范围,力争年内营业面积500平方米以下的中小餐馆食品卫生量化A、B两个等级的评定率达到60%以上。
3.加强散装食品卫生管理。严格落实《散装食品卫生管理规范》,规范市内专售食品商场、大中型超市散装食品经营行为,实行防尘销售和包装销售,确保散装食品卫生安全。
六、具体措施
1.严格落实日常监管制度。建立并严格实施食品经营主体准入、食品市场巡查、不合格食品退市、食品安全信息公示、食品企业信用分类分级监管、检验监测等行政执法制度;对食品加工企业实行巡查、回访、监督检查和预警等监管措施及公告、整改、复查、处罚等处理措施;建立进货检查验收、购销台帐、索证索票、质量承诺、协议准入、食品退市等企业自律制度;严格落实食物中毒和食源性疾病报告制度、预警机制、应急处理机制和责任追究制度等。强化日常监管,确保食品安全。
2.积极开展专项整治行动。以农产品种植业、养殖业为重点行业;以分散在社区、城乡结合部和村镇的食品加工小作坊、食品批发市场、集贸市场为重点区域,以生猪屠宰点(场)、无证照生产、加工食品“黑窝点”为重点部位,以元旦、春节、五一、奥运会、国庆节等法定节日为重点时期,按照“各级政府负责,部门指导协调,各方联合行动”的工作机制,积极开展联合整治和专项治理,进一步加大对各种违法案件的查处力度。
3.发挥技术监督作用,强化食品安全检验监测。充分发挥现有检测资源的作用,逐步建设食品安全技术平台,加强从生产到消费各个环节的监测力度,完善食品卫生、质量的检验网络。加速检测机构体制改革,统筹区域发展规划,扶持重点地区,建立起一套比较完善的现代化检验检测体系。
4.加强食品安全信息体系建设,推进食品安全信息管理和综合利用。充分发挥石家庄市食品安全预警系统作用,利用已经开通的石家庄市食品安全网(网址://www.sjzfs.gov.cn),按照职责分工,各县(市)、区及农业、质监、工商、卫生等部门负责收集本地、本部门市场食品质量监督检查信息和工作信息,统一登录石家庄市食品安全网进行发布。建立健全食品安全信息管理责任制,定期向社会发布食品安全综合信息。建立畅通的信息监测和通报网络体系,逐步形成统一、科学的食品安全信息评估和预警指标体系。
5.加强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建立信用惩戒机制。引导企业依法自律,大力推进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建立健全各有关部门内部监管分级制度。通过对企业进行风险分析和信誉分级,形成激励机制,最大限度地调动企业积极性,促进企业加大硬件设施投入,规范自身行为。推广珍极、双鸽等诚信建设试点企业的先进经验。曝光不讲信用、制售假冒伪劣产品的企业和业主,并以适当方式向社会公开,形成联合防假、失信曝光的机制,使不守信者寸步难行。
6.建立食品安全有奖举报制度。积极探索建立食品安全有奖举报机制,食品安全监管各职能部门设立举报电话及举报信箱,具体负责受理群众举报。对群众举报的食品安全事故和事故隐患及食品安全违法行为,经核实后,给予举报人一定的物质奖励,并通过宣传使广大群众认识到食品安全与每个人息息相关,积极参与到对食品安全的监督中来。
7.以创建“食品安全示范县”活动推动农村食品安全“监督网”建设。要重点抓好辛集“食品安全示范县”工作,严格标准,提高水平,力争建设成省级样板县。完善并推广新乐市和晋州市食品安全监管综合执法试点经验,通过在农村乡(镇)、社区居委会设立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站,在村和街道聘请食品安全义务监督员,将食品安全监管关口延伸到最前沿。
七、时间安排
第一阶段:4月25日?D?D4月30日。制定方案,动员部署。各级各部门建立完善工作组织结构,按照全市实施方案要求,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并立即部署、迅速行动。
第二阶段:5月1日?D?D6月30日。全面排查,集中整治。各级各部门按照实施方案进行全面排查,严厉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对各类食品安全隐患开展集中整治。
第三阶段:7月1日?D?D7月31日。抽查验收,督促整改。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及市直有关部门、各级政府分别组织督导组对县(市)、区及本系统的迎奥运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进行检查验收,发现问题督促整改。
第四阶段:8月1日?D?D9月30日。密切监控,责任到人。各级各部门要对行动中发现的监管薄弱环节、事故易发部位严密监控,对重点地区、重点单位加强日常巡回检查,高度防范,责任到人,确保万无一失。
第五阶段:10月1日?D?D11月30日。巩固成果,完善机制。各级各部门按照《实施方案》和《石家庄市2008年食品安全目标管理责任书》要求进行自查,并于11月30日前向市食安办写出自查报告。
第六阶段:12月1日?D?D12月31日。搞好总结,全面考核。市食安办组织对市直有关部门和县(市)、区进行全面考核。
八、工作要求
1.提高认识,加强领导。食品安全关系到人民群众的生命健康安全,确保奥运食品安全,是一项严肃的政治任务。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一定要从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高度认识食品安全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充分发挥食品安全委员会的作用,进一步加强对奥运食品安全工作的领导和协调。各级政府要完善相应的领导组织结构,健全相关工作机制,切实将食品安全工作提到各级政府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要把这次专项整治行动和食品放心工程作为一把手工程抓紧抓好,主要领导要亲自部署、亲自指挥、亲自检查。要根据本地实际,制定实施方案,明确目标、重点和责任分工,把各项工作和措施落实到位、落实到人。
2.加强协调,密切配合。按照“各级政府负责,部门指导协调,各方联合行动”的工作机制,各级各部门要密切配合,搞好衔接。各职能部门要各司其职,主动配合,形成合力。要积极推动联合执法和综合执法机制,发挥协同整治的作用。各级食品安全委员会要做好协调工作,及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加大对投诉案件的督查督办力度。
3.明确责任,强化追究。认真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要求,各级政府对本地食品安全和本次专项整治行动负总责,市直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各负其责,对本系统的食品安全负全责。特别是对此次整治行动中工作不力,奥运会期间发生严重食品安全事件的地区和部门,将依法依纪严肃追究主要负责人、相关负责人及有关工作人员的责任。
4.标本兼治,注重长效。各级各有关部门在突出抓好奥运食品安全专项整治的同时,要注意结合各自工作职责,强化食品安全长效机制建设。严格食品安全准入制度,完善食品市场巡查制度、不合格食品退市、召回和追溯制度、食品安全信息公示制度和食品企业信用分类监管制度,健全食品安全检验监测体系,实现食品安全资源共享,开展食品安全风险评估和预警监管,推进食品安全诚信体系建设。
5.加强宣传,营造氛围。要充分发挥新闻媒体和互联网络的作用,大力宣传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成果,完善举报投诉制度,广泛发动和正确引导公众参与,形成生产安全食品、销售安全食品、使用安全食品的良好社会氛围。
6.建立奥运食品安全应急机制。各级各部门要按照《石家庄市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制定完善本地、本部门的应急预案,扎实做好奥运会期间各项应急处置准备工作。一旦发生食品安全事故,能迅速启动应急预案,控制事态发展,最大限度减少危害和损失。8月1日起,各级政府、各有关部门要实行全天24小时食品安全值班制度。
7.认真做好信息报送工作。专项整治开始后,全市食品安全工作实行旬报告制度,每月10.20.30日(节假日顺延)上报整治工作进展情况。奥运期间实行日报告制度,每天上报一次食品安全动态信息和整治工作情况。各县(市)、区和有关部门都要指定专人负责,及时上报行动信息,重要消息随时报送,不得瞒报、拖报和不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