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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体育局关于印发辽宁省体育局新闻发布制度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8-05-05 生效日期: 2008-05-05
发布部门: 辽宁省体育局
发布文号: 辽体发[2008]3号
机关各处室、各直属单位、项目管理中心:
  根据国家及省有关新闻发布制度的文件精神和要求,结合我局实际情况,为进一步做好体育新闻宣传工作,及时、准确、规范地对外发布新闻,现将《辽宁省体育局新闻发布制度》印发你们,请认真执行。 二○○八年五月五日
辽宁省体育局新闻发布制度
  为充分发挥新闻宣传工作在推动全省体育事业发展中的重要作用,及时、准确地发布体育方面的重要新闻,特制定辽宁省体育局新闻发布制度如下:
  一、关于新闻发布人
  新闻发布原则上由局新闻发言人发布。但涉及业务性较强和一般性单项体育赛事的有关信息的发布,可由局新闻发言人委托分管局领导或相关业务处长发布。
  二、关于新闻发布会的协调和联络
  局办公室负责全局新闻发布会的总协调,指定1-2名联络员,协助新闻发言人开展工作,有关处室要积极配合。
  三、关于新闻发布会的类型
  全局性工作新闻发布会,即年度工作、阶段性工作信息发布;重大节庆活动新闻发布会,即重大节日、纪念日相关活动信息发布;重大比赛活动新闻发布会,即国际国内大赛、综合性运动会、冠名性专项比赛信息发布;其他工作或活动新闻发布会。
  四、新闻发布的时间安排
  凡年度工作、重大节庆活动、综合性运动会,按相对固定的时间举办新闻发布会;其他工作或活动的新闻发布会可随时举办。每次新闻发布会的时间一般控制在1小时以内。
  五、关于新闻发布会的提出
  各处室需要举办新闻发布会,由有关业务处室商局办公室提出新闻发布意见和方案,经分管局领导同意后报新闻发言人审批。重要的新闻发布需报局长审批。
  六、关于新闻发布材料的准备
  新闻发布会的新闻发布稿、主持词等由各有关业务处室提供,经办公室审核后,报分管局领导和新闻发言人审定,重要内容需报局长审定。提供给新闻单位的新闻背景资料办公室提供,报新闻发言人审定。
  七、关于新闻发布场地的准备
  新闻发布会场地由有关业务处室联系、布置。局办公室具体指导。
  八、关于邀请新闻媒体
  由局办公室商有关业务处确定所邀请媒体记者的范围,组织媒体记者进行采访。
  九、有关要求
  1.所发布的消息、准备的材料要具备新闻要素,确保新闻真实、准确。
  2.举办新闻发布会应坚持务实、节俭的原则。
  3.及时将所邀请媒体记者的范围、发布的内容、时间、地点等报省政府新闻办公室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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