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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农机化管理局关于认真做好水稻栽植机械化工作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8-05-09 生效日期: 2008-05-09
发布部门: 辽宁省农机化管理局
发布文号: 辽农办传发[2008]29号
各市农委、农机局:
  今年是水稻插秧机增量最多的一年,是机械化软盘育苗推广力度最大的一年,是技术培训等准备工作最好的一年,也将是水稻机械插秧推广面积最广的一年,为推进水稻生产机械化工作提供了有利条件。当前,水稻机械栽植工作在即,为做好2008年水稻栽植机械化工作,确保全省150万亩机械栽植任务的顺利完成,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切实做好水稻机械栽植秧苗的检查工作。要查清机械育苗苗情,摸清机械育秧的供秧面积,预计出机械插秧的面积,加强机械育苗的苗情管理,做好机械育秧的秧苗供应和调配工作。
  二、适时组织召开水稻机械栽植现场会。今年,省市农机主管部门原则上不再组织召开水稻机械栽植现场会,由县级农机主管部门负责组织,以重点乡镇村为主适时召开,落实水稻机械插秧任务,强化机械插秧质量,加强机具调度,确保机械插秧进度,力争6月5日前全部完成任务。
  三、搞好水稻机械插秧的技术培训和配套服务。各级农机推广部门要与插秧机生产企业积极配合,搞好插秧技术培训和相关配套服务工作。农机推广部门要当好售后服务的主角,协调有关厂家搞好技术咨询等服务工作。要实行“限时优质服务”,在插秧作业期,要在2小时内解决农民提出的相关技术问题。广泛开展送油、送件、送修到田间地头活动,确保不误农时,保证作业进度。
  四、切实加强督促检查和指导。各级农机管理部门要实行主要领导挂帅,靠前指挥,深入一线,加强领导和组织工作。积极争取各级党委政府重视和支持,变部门行为为政府行为,真正把机插工作抓实抓好。要注重宣传工作,进一步引起全社会对水稻插秧机械化的高度关注,争取各方面的支持,营造良好工作氛围。
  请各市在6月10日之前,将本地区水稻机械栽植工作情况报省农委农机监管处。电子邮箱:njjgc@sina.com 辽宁省农机化管理局
二○○八年五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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