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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黑政办发[2008]10号文件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8-05-09 生效日期: 2008-05-09
发布部门: 黑龙江省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发布文号: 哈政办综[2008]32号
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有关委、办、局,各有关单位: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2008年全省重点推进大项目建设工作的通知》(黑政办发[2008]10号,以下简称《通知》)予以转发,请各有关部门和单位按照《通知》要求,认真组织推进所负责的重点项目,并将项目基本情况录入到哈尔滨市项目管理系统(//project.hrb.com.cn)。 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八年五月九日
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2008年全省重点推进大项目建设工作的通知
大兴安岭地区行政公署,各市、县人民政府,省政府各直属单位:
  大项目建设是全省经济社会发展的重中之重。省委十届四次全体(扩大)会议和省十一届人大一次会议就大项目推进工作作出了全面部署。为了抓好全省大项目建设的组织、协调和推进工作,经过认真研究筛选,确定200个项目作为2008年全省重点推进的大项目。经省政府领导同意,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加强大项目建设的组织领导。抓好大项目建设是我省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快新型工业化进程、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重大举措。各地、各部门要把推进大项目建设摆在重要位置,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加强领导,精心组织,狠抓落实。在工作部署、人员配备、财力支持上,要向大项目推进集中倾斜,为大项目建设提供必要的条件。切实落实岗位目标责任制,定目标、定时限、定责任,加强协调,攻坚克难,确保全面完成大项目建设任务。
  二、强化大项目建设推进机制。采取领导联系、联席会议、现场办公等方式,加大协调和督导力度,切实解决项目核准立项、土地征用、环境影响评估、落实投资主体和资金筹集等突出问题。完善横向联动机制,建立发改、经委、国土资源、环保、建设(规划)、金融等部门参加的联席会议制度,加强项目建设情况的沟通,形成大项目建设工作合力。完善督导制度,加强项目前期工作、施工进度、工程质量等方面检查督导,提高服务质量,创造良好的大项目建设投资环境。
  三、积极引进和培育大项目建设投资主体。加快落实我省与中央大企业、大集团签订的投资战略合作协议,争取合作项目尽快实施。推进企业重组、兼并,促进生产要素向优势行业、优势企业积聚,建立大项目建设融资平台,提高本地企业大项目建设的投融资能力。加大招商引资力度,认真研究国际大公司、大财团的投资战略和目标定位,密切关注沿海发达地区产业受资源环境的约束向外转移的需求和动向,结合我省优势和特点,引导更多的战略投资主体参与大项目建设。
  四、着力谋划大项目建设。更新观念,创新模式,形成上下结合、内外互动、全社会参与的大项目建设谋划新格局。各级政府要加大投入,带动企业和民间资本紧紧围绕市场需求、产业结构调整和科技进步,谋划能够牵动全省经济社会发展的一批民生工程、基础设施、新兴产业基地、高新技术产业、现代服务业和推动沿边开放的大项目,力争在哈大齐工业走廊、东部煤电化基地等重点区域和一批支柱产业、特色产业上实现大项目建设谋划的新突破,增强经济发展后劲。
  五、努力拓宽大项目建设融资渠道。千方百计争取中央投资的支持,用足用好国家全面振兴老工业基地的政策。充分发挥好国家开发银行贷款平台对大项目建设的作用,继续组织实施好贷款项目的筛选和申报,协调国家开发银行加快贷款发放进度。支持金融机构为大项目建设开展的银团贷款,实现银企战略性合作。积极推进我省企业海内外上市,扩大直接融资份额。充分发挥市场对资源配置的基础性作用,对于经营性基础设施项目,采取BOT、TOT等方式,大力吸引社会投资。
  六、认真做好大项目建设统计和监测分析工作。各地、各部门要抓好大项目建设统计信息管理工作,组织大项目建设单位及时、准确按月向统计部门报送投资统计资料。发改部门要加强大项目建设投资运行情况的监测分析,定期按地区、分行业、逐项目通报工程进展情况,总结先进经验,分析存在问题,提出解决措施。
二○○八年三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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