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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农业机械管理局关于印发《2008年全省农机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方案》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8-05-12 生效日期: 2008-05-12
发布部门: 江苏省农业机械管理局
发布文号: 苏农机管[2008]19号
各市农机局:
  为贯彻落实全省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按照省安委会《关于开展2008年全省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苏安〔2008〕3号)的部署,结合我省农机安全生产工作实际,我局研究制定了《2008年全省农机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OO八年五月十二日
2008年全省农机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方案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中央1号文件、全国和全省安全生产会议精神,坚持"以人为本,安全发展",认真履行农机安全监管职责,保护广大农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和农业机械化事业又好又快发展,为奥运会举办及纪念改革开放30周年一系列活动创造安全、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认真落实《江苏省农业机械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严格安全责任,努力增强农机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意识,切实解决源头和动态管理的薄弱环节,有效减少和避免农机事故发生,促进全省农机安全生产形势的稳定和好转。
  二、专项整治的主要内容和目标
  专项整治主要内容:上道路行驶拖拉机、联合收割机及其驾驶人无牌行驶、无证驾驶;外挂拖拉机(含拖拉机变型运输机);拖拉机超速超载、违法载人;制动、灯光、故障车辆警告标志等安全设施不全的农业机械;制售假冒伪劣农业机械和零配件、套用拖拉机变型运输机公告生产和销售的违法行为;进滩涂作业拖拉机事故隐患治理。
  专项整治的目标:农机安全生产薄弱环节和事故隐患得到有效治理,力争农业机械事故的死亡人数同比下降,杜绝重特大事故发生,积极配合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将上道路农业机械事故控制在省政府下达的控制指标内。
  三、专项整治的进度和各阶段任务
  (一)宣传发动阶段(6月底前)
  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公告、图片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农机安全生产知识和专项整治工作的意义、目标和内容,营造农机安全生产的舆论氛围。
  (二)集中整治阶段(7-10月)
  1.对驾驶人准驾不符的,办理相应的增驾手续;对无牌行驶和无证驾驶的拖拉机、联合收割机及驾驶人,限期办理登记和申领手续;对未按规定参加2008年度定期检审的拖拉机、联合收割机及驾驶人,组织补检补审。
  2.对违法载人、超速超载等严重违法行为的驾驶人从重处罚,情节严重的依法暂扣或吊销驾驶证。
  3.对外挂拖拉机(拖拉机变型运输机)的整治,严格按照省农机局、安监局有关规定和要求办理。
  (三)验收和总结阶段(11月底前)
  省局根据督查情况和各市的工作总结,对全省农机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进行检查验收,并将验收总结情况向省安委会汇报。
  四、专项整治的具体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按照省安委会《关于开展2008年全省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苏安〔2008〕3号)的要求,成立省农机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由省农机局负责牵头,王勇副局长任组长,省农机局孙俊华处长、省农机安全监理所陆立国所长任副组长,省公安厅、省经贸委和省交通厅有关人员参加,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省农机安全监理所,陆立国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专项整治的日常工作。各地也要成立相应的农机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机构,明确责任和分工,落实整治措施。
  (二)加强协调配合。各地农机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领导机构成员单位要在当地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建立完善与安监、公安、经贸和交通等部门的联席会议制度,定期沟通、交流农机安全生产信息,及时协调、研究解决农机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农忙期间各地要切实加强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做好拖拉机、联合收割机等农业机械为农服务工作;在农村道路交通管理中,要组成联合检查组,适时开展检查,综合治理,共同做好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
  各级农机部门要强化农业机械的源头管理,加强驾驶人的技能培训、安全和法制教育,严格牌证管理标准,严把驾驶人考试关、拖拉机、联合收割机登记关及安全技术检验关,落实各项农机安全生产措施和责任。要协调公安部门定期向农机部门通报辖区拖拉机交通违法和事故情况,组织开展联合执法行动,在农机通行较多的农村重点路段、重要农忙时节,加强路面动态安全检查,增强农村道路安全管理合力。加大对上道路行驶变拖假牌假证、无牌无证、超速超载、违法载人、人货混装、违反通行规定等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依法严厉打击驾驶改、拼装拖拉机、伪造、变造或者使用伪造、变造拖拉机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驾驶证等违法行为。要配合经贸等部门督促农业机械生产企业严格按照有关标准进行生产,保证农机产品质量,加大对制售假冒伪劣农业机械、零配件等违法生产行为的查处力度。要协助交通部门加强农村公路事故多发路段和农机通行量大的危桥险段的排查治理,加强标志和标线等安全设施的检查和维护。
  (三)加强宣传教育。各地要结合隐患排查治理、"平安农机创建"和"农机安全生产月"等活动的开展,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网络、通讯等宣传渠道,采取集市宣传和送教下乡等形式,向农机从业人员发放农机安全知识读本、宣传单等安全教育资料,加大对农机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的宣传力度,提高广大农民群众的安全意识。要认真总结农机事故教训,注重用事故教训推动安全工作。要注意发现好经验、好做法,及时加以总结推广。各地农机部门要及时对本地区的农机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情况进行总结,11月10日前报省农机安全监理所汇总后报省农机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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