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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教育厅关于汶川大地震后加强中小学生心理辅导工作的紧急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8-05-27 生效日期: 2008-05-27
发布部门: 广东省教育厅
发布文号: 粤教思[2008]43号
各地级以上市教育局:
  5月12日下午14:28分四川汶川发生了8级大地震,破坏了许多人的家园,夺去了许多人的生命,使四川人民的财产遭到了极大的损失、生命受到极大威胁。这一切震撼着我们的心灵,也激发着我们的爱心。但同时也可能给部分中小学生带来恐惧和害怕,他们可能会害怕上学、害怕黑夜、害怕离开父母、害怕死亡,甚至产生绝望情绪……因此,有必要及时地对中小学生进行心理辅导和心理危机干预。为此,省教育厅决定汶川大地震后加强中小学生心理辅导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抓住契机,开展爱国主义、责任意识、生命意识和感恩教育
  抓住契机,把“5.12”汶川大地震后全党、全军和全国人民,海外侨胞,港澳同胞倾力支援抗震救灾的爱心壮举,作为学校德育的生动教材,利用主题班(队)会课,采用启发、讨论的方式进行爱国主义教育、责任感教育、生命教育、感恩教育,引导中小学生升华爱国热情、强化责任意识、珍爱生命、感恩人民,教育同学们立足课堂,努力学习,掌握本领,长大后报效祖国。
  二、利用宣传阵地,弘扬中华民族的伟大精神
  学校要充分利用黑板报,校园广播站、电视台、校园网站等宣传阵地,宣传全国各族人民和衷共济、万众一心,打好抗震救灾硬仗的英雄事迹,宣传中华民族百折不挠、不畏艰难险阻、勇往直前的伟大精神,指导中小学生正确对待媒体宣传报道,从悲痛、惨烈中走向坚强、勇敢。
  三、加强针对性和科学性,开展心理辅导和心理危机干预
  1.省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指导中心对各市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指导中心和中小学校要加强学生心理辅导和心理危机干预的业务指导。各市如有需要,可与省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指导中心联系,由省中心派出专家到有关市组织教师培训。
  2.各市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指导中心要组织当地中小学心理老师,及时了解和掌握学生的心理与行为变化情况。针对学生心理问题,研究应对方法;要指导持有“B证”以上教师认真备课,及时做好学生的心理辅导和心理危机干预工作。
  3.各地中小学校开展汶川大地震后学生心理辅导和心理危机干预,要注重科学性、专业性和针对性,要制定心理辅导和心理危机干预的方案、采取科学的方式方法进行辅导和干预。
  4.要进一步加强学生心理辅导的针对性。面对中考、高考临近的特殊时期,要对毕业班学生进行有针对性的指导。特别要对家乡在灾区的我省中小学生,给与充分的关注和关心,密切注意他们的情绪变化,及时对灾后有不良反应的学生进行科学有效的心理辅导。
  5.广东省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指导中心网页已经开辟了《心理援助.心灵呵护--汶川大地震后广东中小学生心理辅导》专栏,为各地对学生开展心理辅导和心理干预提供业务学习和辅导的有关资料,各地心理教师、班主任可以上网查询(//www.gdpsy.com)。
  各地组织开展汶川大地震后加强中小学生心理辅导工作的情况请及时函告我厅思想政治教育处。 广东省教育厅
二○○八年五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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