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文号: 齐污普办[2008]10号
各县(市)、区污染源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我市污染源普查工作在各级普查机构认真组织、有力领导下,经过全体普查人员的共同努力,取得了阶段成果。日前,龙江县、富拉尔基区代表我市顺利通过了省全面普查阶段质量核查,省核查组对我市工作给予了较高评价。同时,在质量核查过程中,也发现了部分被抽查企业普查表填报还存在个别问题,主要是:普查表重新填写后,公章尚未补齐,重新誊写过程中有漏项情况。产排污系数表单有计算错误。有的企业有废水产生量,却未填用水量。有的企业未填窑炉编号,运行的窑炉未填能源消耗。监测结果与产排污系数查得结果填在一栏中。为了进一步提高我市污染源普查质量,做到精益求精,对下步工作提出如下要求:
1.对于被抽查单位发现的问题,各县区包括被抽查县区要举一反三,认真核查是否存在同样问题,抓紧整改。普查表重新填写后,公章尚未补齐的,要抓紧补齐。有漏项的,要仔细核对原普查表。产排污系数表单有计算错误的,要重新核算。企业有废水产生量,却未填用水量的,要重新核对填上。未填窑炉编号和运行的窑炉未填能源消耗的要补填。监测结果与产排污系数查得结果填在一栏中的,要分开填写数据来源,然后汇总。
2.表格修改完善后,要抓紧修改数据库,6月19日报市普查办数据录入组,确保6月20日实现我市第二次数据整体上报。
3.要按污染源普查档案管理要求,抓紧做好档案收集整理、归类建档工作。 齐齐哈尔市污染源普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八年六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