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文号: 国开办组发[2008]90号
各省(区、市)扶贫办:
为深入贯彻落实十七届三中全会、中央农村工作会议和国务院扶贫开发领导小组第一次全体会议的精神,进一步加大雨露计划实施力度,提高管理水平,请各省(区、市)扶贫办将2008年雨露计划实施情况总结、2009年工作计划以及有关管理制度和办法上报我办。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08年雨露计划进展情况
1.转移培训总规模和就业情况。
2.资金投入、使用和管理情况。
3.国务院扶贫办雨露计划示范基地计划完成情况和资金使用情况。
4.省、市、县定贫困地区劳动力转移培训基地计划完成情况和资金使用情况。
5.主要做法和成功经验。
二、2009年工作计划
1.雨露计划实施过程中面临的新问题和新情况,特别是农民工提前返乡、再就业困难提出的新挑战。
2.2009年在提高培训水平、加强培训管理、应对农民工返乡等方面准备采取的新举措。
3.2009年培训规模和资金安排计划。
4.对完善雨露计划实施方式的建议。
请将2008年雨露计划实施情况总结、2009年工作计划和各类报表于2009年元月15日前报国务院扶贫办政策法规组及培训中心,其他文字材料可于1月底前报。
联系人:王海涛 倪立新
联系电话:010—84419583(传真)
E-mail:nmpx@cpad.org.cn
专此通知。
以上表格可在国务院扶贫办网站雨露计划栏目下载。联系电话以此电子版通知为准。 国务院扶贫办行政人事组
二OO八年十二月三十日
附件一:2008年省(区、市)雨露计划实施情况统计表(略)
2006年—2008年省(区、市)劳动力转移培训资金总量调查表(略)
附件二:2008年国务院扶贫办雨露计划示范基地情况调查表(略)
附件三:2008年省、市、县定培训基地普查表(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