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文号: 冀建科[2008]399号
各设区市建设局、规划局、城管局、公用局、房管局、园林局,厅属有关单位:
为促进建设系统科技成果的推广转化,提高我省建设科技总体水平,经研究,制定了2008年河北省建设系统科技成果推广项目计划,现下达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尽快将推广计划转发到各有关单位,优先采用科技新成果、新技术,并加强对本地区推广项目的指导管理。各项目承担单位要认真组织实施,技术依托单位加强技术指导,加速科技成果向现实生产力的转化。
二、请各市建设系统行业主管局认真组织,做好科技成果推广宣传和转化工作。推广项目完成后,承担单位可提出验收申请,满足验收条件的,省建设厅将组织有关专家进行验收。通过验收的推广项目视同已通过鉴定的科技成果,颁发成果完成者证书,并可申报省建设行业科技进步奖和省科技进步奖。
三、省建设厅将对在实施推广计划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各单位在执行中如有问题,请与省建设厅科技处联系,电话:0311-87904504。 附件:2008年河北省建设系统科技成果推广计划项目一览表(略)
二○○八年六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