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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农业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切实抓好粮油高产创建工作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8-07-23 生效日期: 2008-07-23
发布部门: 黑龙江省农业委员会办公室
发布文号: 黑农委函[2008]216号
各有关市(地)、县(市、区)农委:
  从最近对粮油高产创建活动进展情况调查看,一些承担国家和省高产创建任务的市(地)、县(市、区)农委创建工作存在创建任务和创建示范点基本数据不清等问题。为确保高标准完成国家和省级粮油高产创建任务,现就有关工作提出如下要求:
  1.要加强对国家和省级高产创建示范点的规范化管理,切实把项目区覆盖乡村、农户数、主推技术、创建具体面积等基本数据搞实搞清。同时,国家级和省级创建示范点没有树立高产创建示范标牌的要马上树立。
  2.要抓好重点技术措施的推广应用,做好迎接省和农业部随机测产工作准备,确保实现省和农业部提出的增产目标。
  3.要严明工作责任,切实做到国家和省级粮油高产创建工作有专门领导和专门技术队伍来抓。对测产达不到农业部和省提出的创建任务指标的,要进行全省通报,并由当地党委、政府领导向省政府做出检查,同时省里削减明年和今后一个时期的支农资金和项目。
  4.近期省农委将组成专门检查组,对各地承担国家和省级高产创建活动开展情况进行专门检查,请各地抓紧做好迎检工作准备,同时准备好创建工作汇报材料,于2008年7月31日前上报省农委生产处。联系电话:0451-82622128;联系人:郭家勇;电子邮箱:hljshchch@126.com。 二○○八年七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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