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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转发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夏季食品安全事故监控和预防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8-08-01 生效日期: 2008-08-01
发布部门: 黑龙江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发布文号: 黑食药监食监综[2008]156号
各市(地)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针对夏季食品安全事故多发和奥运会召开的实际,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做好夏季食品安全事故监控和预防工作的通知》(国食药监协[2008]393号)(以下简称《通知》),要求各地做好夏季食品安全事故的监控和预防工作。各地务必提高认识,加大监管力度,按照《通知》要求,切实保障夏季和奥运期间食品安全。 黑龙江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二○○八年八月一日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夏季食品安全事故监控和预防工作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北京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入夏以来,各地因食物中毒引发的食品安全事故时有发生,特别是在农村,因食品安全事故致病、致死的情况比较突出。各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务必高度重视,加大监管力度,进一步做好夏季食品安全事故的监控和预防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确保奥运期间食品安全。保证奥运会期间食品安全仍是各食品安全监管部门的重要任务,各地要切实落实奥运食品安全保障各项要求,把综合监督和组织协调工作抓紧抓实,确保奥运食品安全万无一失。
  二、加强对重点区域、重点品种、重点环节的监管。要在地方党委、政府领导下,积极协调各相关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对重点区域、重点品种、重点环节进行专项检查和督查,加强市场监控,对不合格产品应及时责令停售、追缴,并做好溯源工作。
  三、充分发挥基层食品安全监管网络的作用。加强对农村群体聚餐的监管,落实农村自办宴席申报备案管理、厨师培训、现场指导和食物留样等制度;加强对工厂、工地食堂和配餐企业等的食品卫生监管,严防集体食物中毒事件的发生。
  四、切实做好事故应急处理的各项准备工作。一旦发生食品安全事故,各级食品安全综合监督部门要及时启动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加强组织协调,做好人员救助工作,将事故的损害降低到最小,切实维护社会稳定。
  五、畅通信息报送、接收渠道。认真执行食品安全事故信息报告制度,加强应急值守,明确相关责任,畅通报送渠道,确保信息报送及时、准确。对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而未及时报告的,要予以通报并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六、开展有针对性的食品安全知识宣传普及工作。要针对夏季特点,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普及活动,提高人民群众的食品安全意识和自我防范能力,特别是对易中毒致害食品、水产品的认知和防范,引导群众健康消费。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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