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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农业委员会关于加强草地螟监测预警与防治工作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8-08-04 生效日期: 2008-08-04
发布部门: 黑龙江省农业委员会
发布文号: 黑农委(保)字[2008]11号
各市(地)、县(市)区植保站:
  7月29-30日大量草地螟成虫迁入我省西部的齐齐哈尔、大庆、绥化大部及北部的黑河、大兴安岭的各县(市),并波及哈尔滨西南、佳木斯、双鸭山、鹤岗等东部地区的部分县(市)。成虫迁入期集中,迁入蛾量大,波及范围广,田间蛾量普遍,为历史首次,且雌蛾发育好,抱卵量大,气象条件也较为适宜。省站预计草地螟二代幼虫在局部地块有造成较重危害的可能。为此,各地务必要引起高度重视,切实做好草地螟发生动态的监测预警和防治工作。现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1.严密追踪虫源,做好成虫消长及卵量调查。草地螟成虫分布具有流动性,各地要认真、细致、全面普查农田及草荒地,准确掌握当地成虫迁入、迁出的数量及在当地滞留下来的成虫数量。要随时剖查成虫卵巢,监测发育进度,认真调查作物和杂草上的落卵量,准确分析,提前掌握幼虫发生发展动态和发生分布。
  2.重点监测经济作物,及时发布防治预报。各地要重点监测普查苜蓿、大豆、甜菜、瓜类、秋菜、中药材等草地螟喜食作物上幼虫发生情况,要普查到地块,不留调查死角,并密切监测周边500米范围内草场上虫口密度,一旦发现有高密度低龄幼虫,要立即发布防治预报,并及时做好防治技术的宣传指导。
  3.掌握幼虫发生地,做好越冬虫源跟踪普查。各地不但要做好当前虫情的调查监测和防治工作,还要对幼虫发生地做好标记,跟踪虫源去向,以便普查有效越冬虫源,为明年预报及草地螟发生规律研究提供科学依据。
  省站虫情值班电话0451-82323754,82310538转221-226。 二〇〇八年八月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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