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文号: 筑府办发[2008]129号
各区、市、县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工作部门:
西南成品油管道工程是中国石化集团公司按照国家能源战略规划和保证国家能源安全需要而投资建设的战略性工程。该管道在年初抗击凝冻灾害期间和“5.12”四川汶川地震期间,担负着向西南地区供给抗灾用油的重任,很好的保障了西南地区成品油市场供应,对顺利推进抗灾救灾,促进西南地区社会经济稳定发展起到了积极作用。成品油管道输油生产具有高压、易燃、易爆和生产连续性的弱点,生产工艺复杂,一旦发生事故,极易造成恶劣后果。同时,还将在国际社会给国家形象带来严重的负面影响。今年是奥运年,国际国内形势复杂,防止恐怖分子蓄意破坏,防止自然灾害对管道造成损害,确保成品油管道安全运行显得尤为突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的相关规定,按照省人民政府的安排及市政府领导指示,现就加强西南成品油管道过境安全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西南成品油管道途径我市南明区、小河区、花溪区等部分乡(镇)、街道办事处,所涉各区政府要高度重视,认真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分类管理、分级负责、属地管理”的原则,将本区内管段列入区政府重点防护目标、危险化学品突发事件应急响应管理范畴,编制应急预案,按重点单位进行管理。
二、各区应急办、公安、安监、国土、水利、林业、建设、交通、环保、发改、经贸等部门,要按照各自应急救援职责,落实成品油管道应急救援措施,做好管道事故预防工作。同时,要求管道沿线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派出所主动与管道企业所属泵站建立健全治安联防长效机制,防止不法分子蓄意破坏,尤其在北京奥运会期间对辖区内成品油管道重点要害部位要加强巡查,确保管道安全运行。
三、国土、水利部门要认真对管道周边地质灾害和洪涝灾害隐患进行排查,加强汛期巡检工作,及时向管道管理部门通报情况。
四、铁路、公路、电力设施主管部门在实施新建、改扩建工程中,要加强与成品油管道企业沟通和协调,掌握管道的走向和具体位置,采取有效措施避免在施工中损坏管道及其附属设施。
五、若输油管道及设施发生突发事件,所涉区域公安、环保、安监等部门,要按照应急预案的职责要求迅速调集警力和消防力量赶赴现场处置,标明危险区域,划定警戒区,疏导交通,疏散群众,积极配合管道企业开展应急处置工作。
六、管道沿线区政府应急办要与管道企业保持密切联系,指定协同机构和联系人,保持24小时通讯畅通,确保应急处置机制的有效运行。
二○○八年八月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