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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全省规划建设局长“三年大变样”专题培训班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8-08-11 生效日期: 2008-08-11
发布部门: 河北省建设厅
发布文号: 冀建人[2008]492号
各市规划局、建设局:
    为全面实施省委、省政府提出的“城镇面貌每年一大步、三年大变样”活动,按照省委、省政府领导的指示要求,决定举办全省各县(市、区)规划、建设局长“三年大变样”专题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目的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解放思想,统一认识,推动我省“城镇面貌三年大变样”活动的进展。对县(市、区)规划、建设局长以上负责人进行培训,增强各级领导干部对“三年大变样”和搞好城市改造的紧迫感和使命感,增强工作责任意识,增强广大干部群众的工作热情,促进城镇面貌三年大变样活动顺利开展。
    二、培训内容
    解读《城市主要街道两侧既有建筑外观改造和街道景观环境设施整治实施意见》、《城市主要街道两侧既有建筑外观改造技术导则》、城市景观系统改造方法和战略、老城区城市复兴等内容。聘请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UAA所刘域博士和天津大学博士生导师张颀教授及省建设厅领导进行专题讲座。
    三、培训对象
    参加培训的人员为各县(市、区)规划、建设局长。
    四、培训时间安排
    培训的时间为:2008年8月26—27日,25日到石家庄白楼宾馆(石家庄市维明北大街28号)报到。
    五、学习费用
    参加培训的学员培训费用,由省建设厅支付,住宿费由学员单位支付。
    六、联系方式
    省建设厅 李庚尧,电话:0311-87903195
    传真:0311-87805205 
    电子邮箱:lgy@hebjs.gov.cn
    请各市规划局、建设局及时通知所属各县(市、区),落实参加培训的人员,要求所有县(市、区)均派人参加,保证培训的人数。并将参加学习的学员报名表(见附件1),于8月22日传真到省建设厅人事教育处和发入邮箱。参培学员要做好准备,按时参加培训。 附件:全省规划建设局长三年大变样专题培训班报名表(略)
二〇〇八年八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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